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梅州市境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生产企业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至十三条的要求;3)生产企业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要求。
二、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
三、办理机构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追溯系统证明材料;
4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明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6厨房流程布局图;
7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五、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年)
全文条款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工作。
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实施许可审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间多久
447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在哪里
395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63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哪些依据
434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32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28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哪些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
-
成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9(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11、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
-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哪些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2(一)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四)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
-
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成都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3办理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场地证明3。员工健康证明4。保证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清单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规划或现实生活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的办理条件:(一)应先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并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