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动用被征收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不这样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59:30 163 人看过

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一起村主任私自挪用村民征地款的案件,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责令被告人肖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所得赃款1037879.06元人民币,发还给被害单位。

实践中这样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我们经常会见到村委会活跃在征地拆迁的第一线。

那么村委会是怎样的一个组织,法律在拆迁中对它作了怎样的规定,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在明拆迁律师就给您一些分析和建议:

关键问题一:村委会是否有权征地?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由此可见,村委会并非行政机关,更不是一级政府,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应该是市、县人民政府,村委会并没有权利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但是,为什么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村委会的身影在征地拆迁中如此活跃呢?一种情形是村委会接受了征收方的委托,从而协助征收方组织签订补偿协议等行为;还有一种情形是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土地财政收入和自己的政绩,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在无法获得审批指标又想要征地的情况下,让村委会冲在前面实施所谓“协议拆迁”,而自己在幕后操控指挥,一旦出事就将责任推给村委会,把自己的责任撇清。

所以大家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拆迁项目究竟是何法律性质,是不是国家的征收行为。

如果含混不清,被征收人与村委会所签订的补偿协议就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等真正出问题的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简言之,在一个征收项目中,村委会的地位究竟如何,是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村务公开去及时了解和获知的。

区分协议拆迁和一般征收项目,对于维权方案的制定尤为关键。

关键问题二:村委会与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是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法律对村委会做了哪些规定,被征收人又该怎样对村委会进行监督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可见,涉及征收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

如果没有履行这些程序就做出决定,甚至草率的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拿去搞投资、升值,这种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

此外,法律对村委会在征地中的行为还做了进一步规制,更赋予拆迁户法律权利,来对村委会在征收中履行公职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12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很多农民朋友并不知道,涉及本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可以通过向本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村务公开获知,村务公开的内容在时间上一般至少一个季度公布一次,而像征地补偿这样的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则应当随时公布。

大家在实践中一定要积极行使这项权利,这样村委会的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等行为就有可能及时被发现,像本文开头提到的情形也能够大为减少。

关键问题三:被村委会侵权时的救济在知道了我们对村委会都有哪些权利之后,再说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们在拆迁过程中真的被村委会侵权了,又该怎么去救济呢?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村委会应依法履行村务公开而未公开的,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向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依法公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如查证后确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而如果上级政府选择不作为,被征地农民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促使其依法履行对村委会的监督职责。

这一系列维权动作我们强调过多次,希望被征收人群体能够牢牢记住。

此外,对于过去因村委会并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而使农户无法正常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来对其起诉进行救济的问题,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24条第2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这条规定不仅明确了村委会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同时也明确了对于村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作为救济手段,为广大维权者以后对村民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当然,这一维权路径目前仍处于尝试、探索之中,其中的法律问题也不少,仍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具有可行性的道路来。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作用极为重要,其行为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补偿结果。

把控好这一环节,是广大被征收人把控好自己应得征收补偿的关键。

一要有充分的意识,二要有及时的行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被征收人可以这样通过诉讼,来应对征收人的征收行为违法
    面对泛滥成灾的“以拆违代拆迁”行径,违建拆除行为违法情形下的应对方式,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究竟能提供哪些救济呢?被征收人应如何通过诉讼方式来坚决应对违建拆除行为违法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帮您解读!第一个环节:诉责令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常是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对上述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违法情形可以作出撤销上述决定或确认违法、要求限期重作等判决。第二个环节:诉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在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作出后,强制拆除进行前,行政机关若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当事人有权就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拆违领域的行政强制执行存在《城乡规划
    2024-01-17
    1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征收补偿款都是由村委会来给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
    2023-03-16
    126人看过
  • 被迫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以这样维权。
    在征收实践中,“逼签”的出现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逼迁是不法征收方有效降低拆迁成本,侵害被征收人利益的常用方式,从法律上讲,“逼签”也可以理解为是“逼迁”,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然后就要搬迁,就是这个意思。逼签行为的本质是违背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平原则的,不论以何种目的和何种方式实施,都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并且为法规、政策所明令禁止。那么在实践中,被征收人都可能遇到哪些类型的逼签手段呢?请点击观看在明说法第28期视频:就现实层面而言,几乎是难以全面列举的:其一,断水断电断路。这是比较传统的逼签手段,给被征收人造成生活困难,从而知难而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行政强制法》和《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然而被征收人一定要明确一点是,只要你在征收初期的
    2023-06-17
    409人看过
  • 征收人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情况下作出的,对被拆迁人而言,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4
    107人看过
  • 承包地村委会征收建新很农村我有权不被征收吗?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村民可以拒交土地,当然,如果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征地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低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裁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2023-02-26
    145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拆迁怎么确定
    2023-04-11
    23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不是交给村里了?被征收人何时能得到补偿
    1、征地补偿款是不是交给村里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款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全部征地费用,而所有村民或村委会应负责征地后的补偿,决定如何分配。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批准机关实施,征收土地的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程序,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征地补偿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
    2023-05-31
    437人看过
  • 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哪些
    一、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哪些政府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的补偿有: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二、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房屋征收补偿分配的原则包括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1、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2、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
    2024-02-07
    386人看过
  • 面对强拆,被征收人应该这样做
    据法律与生活杂志5日报道,当天上午网传“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百炉屯村因拆迁发生一死一伤”事件。随后,郑州市警方公开的一份落款为“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悬赏通告显示:“2017年9月4日下午17时许,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辖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曹春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并有一则悬赏通告被曝光。那么,面对强拆,除了看着媒体的一篇篇报道与人尬聊,被征收人究竟能怎么办呢?首先,对于郑州市的这起突发案件,在明律师想指出的是,目前官方发布的信息非常有限,以致案件是否确实由拆迁纠纷引发和嫌疑人具体作案过程都无从得知。在此事已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还是应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回应外界关切,平息不必要的猜测。只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当身为普通农民的被征收人面临气势汹汹的“清零”式拆迁运动时,究竟怎么办才能既保留自己进一步维权的可能、机会,又不至于让自己深陷牢狱之灾承担法律责任呢?
    2023-04-19
    392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村委会,村委会却不给我们,这合法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征收,这其中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就是补偿款了。但是对于自己到底有补偿款能拿到手完全是懵的,甚至是害怕去了解清楚的,所以这个时候大家都习惯了把管理权和话语权交给村委会。因此实践中,补偿款被全额支付给了村委会便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只发一小部分,其余部分要统一处理?张先生是一名普通村民,几十年来都靠着自己家的几亩地生存,在2012年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张先生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中包括张先生家的几亩承包地。按照当时的征收补偿标准,张先生的几亩地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9万元,安置补偿费4万元,以及青苗补助费9000元。可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张先生却很久都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于是张先生找到了实施征收的县政府了解情况。县政府却告知张先生,已经将所有款项发放给村委会,让其去村委会自行领取。于是张先生又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却说
    2024-01-18
    133人看过
  • 对于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以这样做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中最重要的书面文件之一。一旦协议签订,被征收人的权利就有了保障,征收维权一般也已接近了尾声。然而实践中的情况却是错综复杂的,个别地方政府在协议签订后试图“赖账”,不积极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置被征收人的权益于不顾。那么当面临这种情况时,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应对呢?案情简介:被赖掉的83户补偿权益贵州省六盘水市某县人民政府与当地83户村民签订《房屋拆迁过渡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村民必须将自家房屋自行拆除。而村民则会被安置到指定的安置区并享有一定面积的宅基地,同时政府另行支付一笔征收补偿费。然而当村民们自觉将房屋拆除后,却仅仅领到了前述的补偿费。政府在协议中承诺安置的宅基地始终没有兑现,时间一晃就过去了6年!6年间村民多次与政府方进行沟通,政府却以各种理由对村民的诉求置若罔闻。无奈之下,这83户村民决定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杨念平
    2023-07-17
    391人看过
  • 当征地补偿款发下来后,村委会不这样做是违法的
    在明律师此前在《你的征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了吗?》一文中分析了征地补偿费“进村”后可能面临的一种被广大农民兄弟深恶痛绝的情形,即被截留。那么,当数额不菲的征地补偿款下发下来之后,村委会依法依规究竟该如何处理、如何作为呢?广大农民兄弟又有哪些监督、决策的权利呢?本文,在明律师进一步带大家解析这一问题……我们回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来。其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据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对象是清楚的,即直接下发给农户、农民个人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任何一级“政府、组织”都无权截留、挪用。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情形则稍微复杂一些,可大致分为3种情形:(1)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
    2024-02-09
    87人看过
  • 被征收人去世后,亲人能继承征地补偿款吗
    可以。如果去世的被征收人具有补偿款,其补偿款的继承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确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如果确定辞世的当事人可以获得补偿,也确定了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征收方征收土地的,需要给予被征收方相应的征收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助费。但是继承人并不是能够获得上述的所有补偿款,根
    2023-11-27
    318人看过
  • 被征收人一定不能签字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这些?
    在轰轰烈烈的拆除违建行动中,最常见到的莫过于各种被张贴在墙上、门上或直接发放入户的名为“通知、告知、通告”一类的文书,可以说是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内容不尽相同。面对着有的是一大张布告,有的就一张A4纸大小的此类文书,房屋的建造者和使用者必然心存疑惑:这些东西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就凭这么一小张纸,就能把我的房屋拆除吗?本文,在明拆迁律师就从最简单的形式层面为大家解析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在明拆迁律师认为,姑且不论这些被到处张贴的文件的内容本身法律效力如何,单从普通老百姓一眼就能看清楚的形式、样貌层面,其是否有效力就可见一斑。其一,凡是用一小张A4纸,甚至更不规范的纸张张贴的,当事人需警惕。被征收人对于征收决定公告、征地公告这类文件应当都很熟悉了。通常而言,那都是用一大张纸来印制、张贴,并且纸张质量都比较结实、耐用。因为公告、通知的目的是广而告之,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法理上
    2023-05-22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开荒种地后被村委征收, 村委会和政府征收了, 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3
      对于农民开荒种地,如果后期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的话,村委会或政府征地是合法的,你是得不到征地补偿的。但是,如果你有投入,改良的土地的耕种状况,是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的。建议找村委会协商,或者向上级政府申诉。拿出投入的证明或者损失的证明来去与村委会或者政府协商 对于农民开荒种地,如果后期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的话,村委会或政府征地是合法的,你是得不到征地补偿的。但
    • 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 补偿款发放到村里, 村委私自征用, 这样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征收农民土地是要给予补偿的,强行征用不合法。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有房屋还涉及到房屋补偿。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村民个人,安置补助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归属。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
    • 可以由国家征收的土地征用给被征收人使用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农村土地征收,征收补偿款都是由村委会来给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7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
    • 补偿款没到位被征收人能不能不去征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我国土地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原则是先给予补偿后征收土地,这是为了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被征收人拿到相应补偿款后应给从征收地中搬家,离开征收地。同样,如果在拿不到相应的补偿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有权利不撤出征收地,直到拿到全部补偿费用。根据我国土地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原则是先给予补偿后征收土地,这是为了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被征收人拿到相应补偿款后应给从征收地中搬家,离开征收地。同样,如果在拿不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