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重庆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重庆市太乙堂药业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工程。该工程经预验收后,某某建设公司聘请田某某到其承建的太乙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工地清理杂物和建筑垃圾、擦窗户、玻璃等,报酬为100元/天或120元/天不等。2013年6月27日,田某某在收工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某系田某某之夫。杨某某现起诉要求确认田某某与某某建设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审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本案中,某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太乙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工程经预验收后,某某建设公司招用田某某到工地清理杂物和建筑垃圾、擦窗户、玻璃等,此项工作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征,某某建设公司按工作天数向田某某支付报酬,且某某建设公司并不需要对田时超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只需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故不应认定某某建设公司和田某某构成劳动关系。
裁判要旨: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确定的标准进行审查。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征,劳动者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适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具有不固定性的,则不宜认定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吗?
71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214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4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74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18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何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42人看过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影响相互的执行,那么不违法。劳动者不需要和新用人单位详细说明和原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合同均可以同时合法存在。其一,依法成立且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亦是合同,除了由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特别规范外,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等方面可以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一
-
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9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有法律依据,不为法律禁止限制。 双重乃至多重劳动关系表现为: 一是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二是劳动者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三是劳动者与两个单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关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有法律依据,不为法律禁止限制。 双重乃至多重劳动关系表现为: 一是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二是劳动者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三是劳动者与两个单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劳动关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
劳动者可以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退休人员、待岗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其中,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劳动者要求新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除外),或者劳动者以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