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5:22:43 449 人看过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设立抵押,应提交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4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权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或一定期间将要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抵押的房产如有出租需提供承租人与抵押人同意抵押与出租的告知证明

8、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夫妻身份证、婚姻证明。(共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共同申请;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材料: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

②集体企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同意抵押文件和已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组成文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同意抵押文件,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的,还需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⑤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和抵押人与抵押权同意将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⑥未成年人房屋申请抵押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须经公证)。

一、预购商品房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办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同上㈠);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4、预购商品房的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所有权登记证明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抵押相关文章
  • 办理了抵押登记,却没能设立抵押权?
    很多出借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借款能被偿还,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设立抵押权。但实践中,依旧存在着很多出借人最终没能收回借款的情况,究其原因,大多是由于没能设立有效的抵押权导致,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案件主人公就遭遇了类似的情形。案情介绍:黄先生想向吴先生借款200万,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双方就借款的担保方式进行了协商约定:“为确保借款偿还,将黄先生名下的房产以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作为抵押后,吴先生再向黄先生借款”。2017年1月12日,吴先生与黄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房产出售给吴先生。同日,双方就该协议进行了公证并就房产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抵押登记,该中心经审核后,在登记表上记载“黄先生12-115-A-(9-10)抵吴先生”,进行了抵押登记。2017年1月13日,吴先生与黄先生签订借款合同,由吴先生向黄先生借款200万元,黄先生于当日收到该笔借款。后吴先生就借款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22
    394人看过
  • 抵押权与抵押财产、抵押权的取得和登记
    【抵押权与抵押财产】一、抵押权的概念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为债权提供担保的抵押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依法享有的就该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二、抵押权的法律特征1、抵押权的性质属于担保物权;2、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不动产、动产或者权利;3、抵押权的标的物不需要移转占有;4、抵押权的价值功能在于就抵押财产所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三、抵押权的类型1、普通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2、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和权利抵押权四、抵押财产的概念是指被设置了抵押权的不动产、动产或者权利。五、抵押财产相关规定1、允许抵押的财产。学理上分为不动产、动产、权利三类。法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023-06-08
    471人看过
  • 现房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必备要件
    (一)必收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军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应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5)华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6)外籍人士应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所在国护照;(7)境内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8)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9)境外企业法人应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10)境内经营性其他组
    2023-06-08
    29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权该怎样才能变更登记
    具体情况是一企业与一银行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房屋共有五幢,现拆除其中一幛房屋,因此抵押双方当事人来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人同意对被拆除的该幢房屋放弃抵押权,但是不改变债务履行期间和最高债权额。本人认为其来申请变更登记不妥,没有依据。依据新的〈登记办法〉,最高额抵押权并没有变更登记这一类型,同时如果适用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第四十五条规定,抵押变更登记规定的变更情形只有三种类型:一是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二是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三是登记时间发生变更。《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变更事项中也没有抵押范围变更这一项,不知我的依据是否正确,请问各位同行有什么办法吗?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答复当事人呢?本人认为其来申请变更登记不妥,没有依据。依据新的〈登记办法〉,最高额抵押权并没有变更登记这一类型,《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事项或者发生法律
    2023-06-15
    175人看过
  • 他项权利抵押房屋登记
    1、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抵押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4、土地使用权证书;5、房地产抵押范围平面图;6、房地产价值的合法证明材料;7、主债权合同;8、抵押合同;9、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10、抵押人为性质为国有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抵押的批准文件;抵押人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同意抵押的职代会决议;抵押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同意抵押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11、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需要我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土
    2023-07-04
    328人看过
  • 在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确定情形: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一、两个抵押要如何处理两个抵押处理方法: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各项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抵押人担保的债权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二、抵押权人可以扣车
    2023-06-22
    325人看过
  • 抵押物增加能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吗
    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的变更情况主要包括: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担保范围变更。所以对于抵押物增加的变更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什么是抵押权顺位变更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是指同一抵押物上的数个抵押权人,经合意将其抵押权的顺位互相交换。顺位变更后,各变更抵押权当事人的优先受偿次序发生互换之变动效果。与抵押权顺位的让与、抛弃产生相对效力不同,顺位的变更则会产生绝对的效力,它是各个相关抵押权人之间通过协议而使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发生变动,原顺位在前的抵押权人变为后顺位抵押权人,原顺位靠后的抵押权人变为先顺位抵押权人,
    2023-03-30
    370人看过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原件;(四)主债权合同原件;(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六)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七)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一)登记申请书原件;(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抵押合同原件;(四)主债权合同原件;(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六)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七)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二、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立法机关的立法理由为:“预告登记的功能是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以保障债权人将来实现债权。这些处分行为既包括一房二卖,也包括在已出售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
    2023-02-26
    332人看过
  • 抵押合同必须设立抵押登记吗
    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个人房屋抵押流程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2、受理申请。3、审核。4、登记。5、收费发证。6、立卷归档。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二、抵押权何时生效,抵押权的生效时间怎么认定的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1、法定必须
    2023-03-05
    163人看过
  • 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抵押权登记的差异
    首先,性质不同。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属于本登记,其登记具有终局效力。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预备登记,并非终局性的,其最终要么消灭,要么转为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第二,发放的权利证明文件不同。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之后,房屋登记机构应当给抵押权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书。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完成之后,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给预告登记权利人的是预告登记证明。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具有阻却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其他人享有抵押权的被执行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对拍卖变卖的价款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能排除强制执行。当事人对房屋仅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尚未享有抵押权,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显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即被执行财产上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并不具有阻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023-07-10
    332人看过
  • 对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有哪些规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的规定有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进行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可以转让,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中期间,债权范围等。一、民法典被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民法典被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抵押房屋可以买卖,买卖合同有效,但所有权变更的依据是变更登记。房屋买卖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可以证明转让抵押财产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取转让所得的价款。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房屋最高额抵押登记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
    2023-06-27
    420人看过
  • 北京房屋抵押不再登记抵押期限6项权属立新规
    北京市房屋抵押登记中不再登记抵押期限。此前房屋抵押登记中已登记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中的约定期限栏也不再填写。六项权属登记有了专门规范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补证换证登记六项房屋权属登记内容进行了规范,列出了详细操作规程。根据《规范》,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以未出售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核减已转移登记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提交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情况说明,已销售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开发企业不得设定抵押。贷款买房皆应办理抵押登记对于预售商品房抵押(含经济适用住房),买房人支付首期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购房款,将其所购预售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设定抵押的,登记部门予以办理抵押
    2023-06-08
    25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设立抵押权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
    2023-06-15
    473人看过
  • 预抵押的房屋能否办抵押登记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后,依照法定的程序申请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所作的记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如果房地产权利人设定了抵押权,其所有权上就会留有瑕疵,只有通过登记制度公示之后才能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房地产抵押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二)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一、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
    2023-04-03
    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房屋抵押
    相关咨询
    • 征集最高额的房屋抵押权登记手续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3
      1、抵押权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最高额抵押合同 (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资料 2、抵押权变更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4)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5)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资料 3、抵押权转移登记 (
    • 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说明:当事人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已存在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
    • 债权确立时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抵押权人申请登记后还需要核对抵押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
      房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设立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会产生抵押权设立的效力。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也没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抵押未经登记,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 抵押权设立登记以及抵押权变更登记有何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3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