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育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9:24:35 201 人看过

内蒙古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劳部发[1995]412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生育保险基金,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加当地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五条自治区旗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负责本地区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以上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六条驻呼自治区直属、中央军办企业的生育保险由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盟市属企业以盟市为主实行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三、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各盟市根据实际测算确定但平均费率一般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0.6%-0.8%,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时,企业应须交一个月的周转金。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筹项费用支付状况,生育保险费率每三年调整一次。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八条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利率计息,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应留有一定的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按生育保险基金10%的比例提取,其中,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提取的风险储备金的5%上缴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为自治区级的风险储备金。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不实行减免。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的,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职工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破产、拍卖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清偿缴纳应负担的生育保险费。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流产时,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l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晚育(23周岁零九个月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0天基础上增加40天难产的,另加10天。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的,男方职工可享受七天护理假。

第十三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或计划内流产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和职工产假(护理假)计算。

二、女职工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称生育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正常产一般为700元至1000元,难产为1400-18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80元,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不超过200元;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00-600元。在上述限额标准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特殊情况,持医院证明,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报销金额,可适当超过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自治区劳动厅报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指数上涨情况对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进行适时调整。

关联法规: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由所在单位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和生育者个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及有关诊断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领取生育津贴(或护理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榔用。

第十六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生育保险基金收缴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用,用于生育保险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支出。

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费不征税费。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审定。

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接受财政、审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对本企业缴纳、支付生育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企业职工本人对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有疑义的,可直接到企业或社会保险机构查询,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申诉后,必须在3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企业,由社会保险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月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职工虚报,冒领生育保险津帖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机构应追回其全部虚领,冒领金额,并按非法所得处以两倍罚款,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截留或挪用职工生育津贴(或护理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并按国家规定的利息支付赔偿金;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截留、侵占和摊用生育保险基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正,造成资金流失或非法所得的,应全部追回,并入保险基金。对主要责任人和负责人,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各盟市可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本盟市实施办法,报自治区劳动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由自治区劳动厅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胎生育最新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三)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四)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五)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其他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
    2023-05-01
    251人看过
  • 内蒙古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医疗保险新政策1.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可参加医疗保险1)进城落户农牧民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进城落户农牧民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照规定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其他进城落户农牧民可按规定在落户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上述人员已在农村牧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农村牧区参加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自动终止,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不设等待期,按参保地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2.内蒙古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30日内应为其办理医保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
    2023-05-09
    212人看过
  • 内蒙古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医疗保险新政策1.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可参加医疗保险1)进城落户农牧民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进城落户农牧民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照规定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其他进城落户农牧民可按规定在落户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上述人员已在农村牧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农村牧区参加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自动终止,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不设等待期,按参保地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2.内蒙古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30日内应为其办理医保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
    2023-02-12
    364人看过
  • 内蒙古工伤保险认定政策有什么内容
    简化程序,认定时间短缩为15天《规程》规定,注册登记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发生工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24小时内,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登记。《规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无法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正材料的,可提出延长补正材料期限的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延期,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3-05-09
    280人看过
  • 2023年生育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2023-05-05
    318人看过
  • 苏州生育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如今,不少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市民对相关的保险政策很是关注。下面将从享受条件、缴费比例、保险待遇等方面为您介绍**生育保险政策。享受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保险待遇参保人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计划生育手续费、政府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注意事项女失业人员或男参保人员配偶的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除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外,不享受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男参保员的配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付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男参保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在**生育保险政策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人可享受此政策。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等保险待遇
    2023-05-08
    2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内蒙古生育保险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在当地医院生育,大概是住院费减去保险范围外费用再减去起付线,然后乘以60%,乡镇医院比例会达到80%。跨市医院的话,首先是要提出申请,或者得到指定外地医院生育,这样就可以拿回来报销;其次如果说是没有指定外地医院的,或者说医院等级比较高,三甲医院,好像只能报20%。具体情况还是要去问当地的社保管理中心。
    • 内蒙古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子女,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助和奖励,以及社会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六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给予奖励和优待。奖励标准应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牧区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的原则,
    • 目前内蒙古计划生育二胎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5
      国家和内蒙的计生政策都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符合内蒙计生政策的家庭,在生育完毕二孩之后,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位子女,需要提前办理三孩的准生证。《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六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尊重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的生育意愿。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
    • 生育保险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9
      一、生育保险为劳动者提供了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待遇,保障了生育者在生产期间可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劳动者的尊重以及关爱。而生育保险报销规定对生育保险的条件、流程、标准以及时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不仅为相关机关提供了法律条例支持,同时也让劳动者了解到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过程,方便劳动者提前准备好材料,申请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生育保险报销规定了报销过程中一些必备的条件,只有
    • 内蒙古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1、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