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并不是实行一裁终局的,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作出裁决后并不会立即生效。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劳动争议仲裁怎样进行裁决
1、首先,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2、其次,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3、最后,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
一裁终局劳动案件的适用范围
465人看过
-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
490人看过
-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一裁终局
4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一裁终局是否确定?
70人看过
-
裁员是劳动合同解除吗
2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对工伤赔偿案能一裁终局吗
362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劳动合同解除一裁终局要经济赔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对于追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合同是一个意思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他们之间的区别可以从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慢慢理会他们。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可以去劳动局仲裁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1,首先来说,首先确定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协议,如果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协议,还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
-
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局有备案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当事人入职新的工作或者缴纳社保,如果想要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局要是开通会把工资一裁终局给算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0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低于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最终裁决案件。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最终裁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