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26 17:49:53 278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的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有自行回避和消极回避两种方式。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依法退出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制度。回避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理念和制度设计,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非正当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实现司法公正。

二、自行回避和消极回避包括的情形有哪些?

(一)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

(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上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回避的另一种情形是申请回避,又称消极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官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行为。

当事人发现并有证据证实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有权要求回避:

(1)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在民事诉讼的案件过程当中,回避的方式一般只有两种,一种是自行回避也就是常说的积极回避,另一种就是申请回避,也就是所说的消极回避。我国执行并实施诉讼回避的制度能够有效的保障诉讼案件最终结果的公平公正性,是需要谨慎对待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
    回避,指的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我国的回避制度涉及较多的是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又称回避对象。哪些人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1、审判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审判本案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又包括对本案有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所有的成员。2、检察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3、侦查人员既包括直接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本案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及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的负责人。4、书记员5、翻译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
    2023-06-04
    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种类型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规定利用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权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注意:申请回避权只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擅自扩大到其他亲属。(《刑事诉讼法》第28条)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到法定的回避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一、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谁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案件有利害
    2023-03-24
    422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
    随着社会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关系网也越来越大,在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参与审理的司法人员若与该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现象,因此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司法人员进行回避的申请。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呢?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1、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2、适用回避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3、
    2023-04-19
    276人看过
  • 回避的事由和方式
    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及共法定代
    2023-06-14
    85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中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中要回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指回避适用人员,遇到法定应当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与该案诉讼等活动。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等。2.当事人要求回避当事人要求回避,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3.回避申请的处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4.回避的效力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事关诉讼公正性的制度,诉讼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将产生据此做出的判决或其他文件归于无效的后果。一、民事诉讼什么情况下审判人员需要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
    2023-03-11
    1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审判人员要自行回避
    一、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审判人员要自行回避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二、什么是回避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回
    2023-06-17
    327人看过
  • 区分民事诉讼,刑事自诉,行政诉讼的方式有哪些呢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
    2023-12-04
    32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
    一、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有:1.主体要合法。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诉讼中第三人,共同诉讼人。2.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3.起诉书的抬头要写明“民事起诉书”字样。起诉书的内容要简洁明了,证据要充分确凿,并且要写明所附的证据名称、份数。在起诉书的最后,要签署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年月日。二、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六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
    2023-07-08
    1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有什么样的送达方式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有五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一、民事诉讼法判决书送达时间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送达。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
    2023-03-22
    213人看过
  • 避免民事诉讼中的诉讼状陷阱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后如何写民事诉状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一)首部民事起诉状的首部即标题,应写明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二)正文1.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个人时,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先列写原告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如果原告有代理人的,紧接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列写代理人时,应写明是法定代
    2023-07-13
    1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有哪些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
    2023-05-01
    207人看过
  •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
    一、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二、诉讼时效制度有什么目的从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目的看,维护社会交易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诉讼时效制度虽具有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但其实质并非否定权利的合法存在和行使,而是禁止权利的滥用,以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诉讼时效制度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了限制,这是权利人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牺牲和让渡;但应注意的是,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方式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应有合理的边界,该边界就是应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利益衡量,不能滥用诉讼制度
    2023-06-07
    4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应如何提出由谁来决定是否回避
    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一、是否属于应回避情况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可以做为回避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审判人员具有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等情形,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有哪些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5、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
    2023-03-29
    1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是否适用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制度。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二、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
    2023-06-14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回避申请民事诉讼的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章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
    • 民事诉讼回避为哪些诉讼继续进行?民事回避的规则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由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
    • 有哪些刑事案件回避的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30
      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 2013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仲裁员回避的形式有:第一自行回避。自行回避即仲裁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的回避事由,从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请求。仲裁员的自行回避,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该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自行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第二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应当回避的事由,有权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理由,并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
    • 行政驳回诉讼中有效的方式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7
      行政诉讼被驳回之后,所采用的救济方法是向法院上诉,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上诉状,在上诉状中要介绍上诉人,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上诉的理由,上诉的请求,相关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