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不能上班应该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33:10 374 人看过

职工在遭受工伤后不能上班的,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都应当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工伤鉴定,这是维护自身权益最佳的途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合同书以及诊疗诊断的证明书。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就可以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也可以减轻自身适当的赔偿责任。

一、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企业单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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