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三期具体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在三期的,除过失性辞退和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给职工作为赔偿金。
一、怀孕的女职工合同期满怎么处理
怀孕女职工合同期满的,顺延至产假结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迪庆州生孩子产假的休息时间有多久
迪庆州女职工正常产假98天,除此之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
《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规定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违法解除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不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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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职工的“三期”,用人单位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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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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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女职工三期?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5《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使用者不得按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是指女性怀孕期间的生育期间是指女性生育期间的哺乳期间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的规定,女性在妊娠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况下,使用者不得根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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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工不得安排从事晚班是什么意思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没有规定上夜班的年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任何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参加夜班劳动。但怀孕七个月以上,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另外,如身体条件不允许,可以凭相关医疗证明,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予以照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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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意思?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三期女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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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什么时候三期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在工作中因为女职工的特殊生理原因,所以对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有明确的保护规定。那么,女职工三期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女工孕期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工保护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