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棚户区拆迁应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23:16 6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拆迁的,可以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在补偿上的原则

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应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而安置房购买价格,不应高于相同时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因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原则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

(三)各地区,如存在着,已出台有更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则仍然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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