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与贷款诈骗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7:20:17 395 人看过

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贷款诈骗罪主体只能是个人。

3、贷款诈骗罪的法定刑高于骗取贷款罪。

一、收到3万贷款后跑路构成合同诈骗罪

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收到3万贷款后跑路,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不能由单位构成;4、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三、贷款诈骗案立案标准是多少

贷款诈骗案立案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因此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致使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假借他人名义贷款并占有贷款,使他人成为贷款人的,成立贷款诈骗罪。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其管理信贷的职务便利,以假冒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姓名等方式骗取本金融机构贷款归个人占有的,宜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一般公民与金融机构负责贷款的全部人员串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获取贷款的,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应认定为贪污、职务侵占等罪的共犯。一般公民与金融机构的贷款最终决定者串通,虽然可能欺骗了信贷员与部门审核人员,但作出处分行为的人并没有陷入认识,错误故一般公民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应视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与行为性质,认定为贪污、职务侵占、违规发放贷款等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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