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期限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10:04:48 462 人看过

一、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期限是多久

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期限是一个工作日。

二、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三、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蚌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和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迁出本地:1、户口迁出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出境定居:1、出具出境证明或者定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离、退休公积金提取1、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直系亲属患有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病种类附后),需提供: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疗费收据(发票)及病历、医保同意转往
    2023-05-29
    329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蚌埠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法定假日不办理)。二、蚌埠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三、蚌埠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
    2023-05-18
    370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蚌埠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办理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556号二、蚌埠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依据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2.《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一
    2023-05-13
    173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蚌埠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蚌埠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
    2023-05-13
    299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员工多次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含二手房),可以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之内。二、员工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危险房屋鉴定部门的鉴定材料,房屋鉴定等级须在一般损坏房至危险房之间,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维修支出,提取时间在鉴定材料登记日期一年之内。三、员工下岗失业,公司为员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劳动部门签发的失业证明材料。四、公司破产、解散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公司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协管员或破产清算组统一办理提取销户手续,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公司破产、解散的情况证明材料(如:法院裁定书或企业改制的批文及相关材料),及公司员工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五、员工被纳入蚌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低保以及
    2023-05-09
    100人看过
  • 蚌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
    一、蚌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在哪办理蚌埠市南湖路556号二、蚌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三、蚌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
    2023-05-13
    363人看过
  • 退休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一、退休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退休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是:1.准备申请资料: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银行储蓄卡。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可以线上办理,也可以线下办理,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3.等待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审核资料真实性,以及是否提交齐全、是否符合领取政策等。4.资金提取到账:审核通过,办理完结,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均可提取,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的在职职工,外籍员工除外。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
    2023-06-04
    195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目前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到利率调整,按国家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人不另行通知,请借款人关注国家利率变化,按时足额还款)。贷款期限: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借款人应在退休之前申请,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男65岁,女60岁)。具体每笔公积金贷款的期限、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年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资信收入状况、房屋价款等因素综合核定。
    2023-05-29
    489人看过
  • 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多久期限
    一、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多久期限3(工作日)。二、北京公积金继承提取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3-05-25
    303人看过
  • 蚌埠死亡注销户办理时限是多久
    一、蚌埠死亡注销户办理时限是多久30个工作日。二、蚌埠死亡注销户办理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公民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社区、村(居)委会(以下简称死者家属)持死亡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材料之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二)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或领事确认件;(三)人民法院执行死刑通知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五)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公民死亡,死者家属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告知死者家属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经告知后,死者家属仍不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材料,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注销死亡
    2023-05-13
    470人看过
  • 蚌埠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济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购买自有住房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的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
    2023-08-04
    381人看过
  • 蚌埠居住证补办时限是多久
    一、蚌埠居住证补办时限15个工作日。二、蚌埠居住证补办依据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2.村级常态化开展。三、蚌埠居住证补办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派出所或到安徽政务网蚌埠分厅提出申请;2、受理:派出所民警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3、审查:派出所民警予以调查审核;4、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理,办件结果窗口领取或邮政EMS速递。四、蚌埠居住证补办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五、蚌埠居住证补办审查标准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2.单位资质必须合法有效;3.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023-05-13
    332人看过
  • 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办多久
    一、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则上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提出提取申请,超期申请的不予办理。2、职工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距第一次提取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安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2)退休的;(3)在本市外就业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9)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10)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1)被判处刑罚的;
    2023-05-19
    251人看过
  • 蚌埠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事指南
    一、蚌埠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材料身份证。二、蚌埠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条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发放6个月以上,申请提前全部结清的借款人。三、蚌埠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提取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则当场一次性告知;若不予许可则退件处理,并告之原因。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4、审批:审批人员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四、蚌埠
    2023-05-18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蚌埠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5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 蚌埠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2-2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
    • 蚌埠市首次公积金什么时间可以提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
    • 蚌埠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蚌埠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二、蚌埠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最
    • 蚌埠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根据国家政策,从1月1起,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按新的缴存比例执行,那蚌埠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不超过12%。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由于缴存比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