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3)南刑初字第392号
公诉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覃伟纳,男,1977年10月22日出生于广西贵港市,壮族,小学文化程度,住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陈轩村六轩屯,2002年6月25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
被告人李优明,男,1981年7月8日出生于广西平南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寨脚队,2002年6月25日因本案被羁押,同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看守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刑诉字(2003)第3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覃伟纳、李优明犯抢夺罪,于2003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江伟浩出庭支持公诉,两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6月20日8时许,被告人覃伟纳、李优明经密谋抢夺后,由被告人覃伟纳驾驶一辆摩托车(车牌:桂R19980)窜到南海区广佛公路谢边建兴电线厂路段,窥见被害人康某某骑一辆人力三轮车经过时,即从后接近,被告人李优明则伸手将康挂在腰间的诺基亚3310型手提电话1台(价值510元)夺走。
就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害人康某某的报案陈述;
2、抓获两被告人的经过证明及扣押物品清单;
3、物品估价证明等。并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抢夺罪。
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提供的证据均表示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覃伟纳、李优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两被告人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依法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判处如下:
一、被告人覃伟纳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2年6月25日起至2003年4月24日止。罚金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李优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2年6月25日起至2003年4月24日止。罚金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陈伟忠
人民陪审员区仲欢
人民陪审员庞剑烽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梁宁
-
李东海、赵伟抢夺上诉案
344人看过
-
覃绍斗抢夺案
487人看过
-
刘小兵、李红伟抢劫案
465人看过
-
高忠伟抢夺案
394人看过
-
覃鸿斌、莫乃旭抢夺案
261人看过
-
李仲云、李义抢夺案
24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抢夺罪立案初期多长时间,抢夺几天立案,抢夺案件终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4抢劫罪的立案时间一般为三天。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抢劫罪和抢夺案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1明确抢夺罪与抢劫罪在法律规定上的区别,是准确认定两种犯罪的基础。根据刑法的规定,两罪具有以下三个区别:(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打砸抢”中抢走或砸毁财物;(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
-
抢夺案有机会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符合如下如下情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
如何定刑抢夺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05《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怎样区分抢劫案件与抢夺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2一、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