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我国采取了概括规定十排除规定的立法方式。所谓概括规定,是将《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概括地规定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2条)。所谓排除规定,是指将几类具体的纠纷列举出来并排除于仲裁范围之外。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需要加以排除的纠纷有两大类:
1.与身份权有关的案件;
2.行政案件。
具体说来,对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非讼案件和非财产性纠纷,不能进行仲裁。仲裁适用范围的财产性,决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与人身权有关的案件不能进行仲裁。
2.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
因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应排除出仲裁范围之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经济纠纷,它们在仲裁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因此,《仲裁法》第77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
仲裁范围:哪些房屋纠纷可以仲裁?
228人看过
-
仲裁法适用于什么纠纷,哪些不能申请仲裁
137人看过
-
什么纠纷不在经济仲裁范围?
190人看过
-
超范围仲裁的情形有哪些仲裁范围
98人看过
-
哪些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社保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170人看过
-
仲裁后不执行怎么办?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52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哪种纠纷不能适用仲裁,适用的范围有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实践中具体而言,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其他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主要有: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是指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在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领域较为多见。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不允许仲裁的争议事项: 1婚姻、收养、监护、
-
涉外仲裁的范围是什么涉外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涉外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 (1)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的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包括船舶救助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的海上、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所发生的争议;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代理、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解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
-
仲裁后不执行怎么办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3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后不执行可先跟被执行人进行协商,或者请当地的司法人员进行司法调解。调节不成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仲裁委员会是什么,两类纠纷不能仲裁的是否仲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仲裁委员会的含义: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两
-
仲裁适用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5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