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与物业协议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00:11 168 人看过

一、物业合同与物业协议的区别

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二、物业合同什么时候签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买房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卖家应该就物业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与发展商协商,保证买家入住的前期物业管理

如果是预售商品房,许多开发商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应的维修、管理标准,就让消费者在没有见到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在签约时接受有关物业管理事宜及费用的条款,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原则的。建议另设条款约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三、物业合同续签的程序

具体程序是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

(五)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

(六)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

(七)合同的有效期限。

(八)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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