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就债务人的外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不分先后均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向全体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某一个或某几个债务人主张债权,各债务人不得以其内部另有约定对抗债权人。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属同一顺序的债务人,在具体承担实体责任时不分先后,谁有偿付能力谁先予偿付。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或主债务人具有履约能力并已开始实际履行时,债权人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只有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主债务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偿付金钱义务时,债权人才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此时主债权人既可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还可同时向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主张权利。
《民法典》中其实也是有相应规定的。一般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同时也是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在向担保人主张债权的时候,其实也是要注意时效,若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人要承担责任的,必须先满足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然后仍在保证期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未约定担保方式时,保证人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201人看过
-
担保付款违约责任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还需要承担吗?
150人看过
-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承担什么保证责任呀
365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
314人看过
-
非书面约定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1人看过
-
在借款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303人看过
保证方式是保证人在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时所采取的一种保障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根据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保证方式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 更多>
-
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形下,保证人的责任如何承担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方式推定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要求后于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必须先行对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的情况下,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
-
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未约定保证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0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责任保证。由侧重保护债权人转而侧重保护保证人利益。因此,新法实施后如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的,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即推定为一般保证。
-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担保责任应承担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承担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未约定担保方式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约定担保方式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
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是否对保证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2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你们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你们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