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公司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20:03:05 334 人看过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可以作为保证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但法人需要具有债务清偿的能力。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因此保证合同公司也是可以签订的。

一、担保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

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尤其在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担保合同虽然基于主合同产生但独立于主合同,担保人的责任并不取决于主合同是否履约或违约,只要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担保人就必须无条件履行代偿义务。

二、什么是连带共同保证

按照保证人的数量,保证债务可以分为单独保证债务与共同保证债务。单独保证是指单一的保证人为担保时而成立的保证债务。数人对同一债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证,即为共同保证。根据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共同保证又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基本形态。此种共同保证之涵义,应属广义。也有的学者将数人对同一债务所提供的保证称为“数人保证”,其中,各保证人依照约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按份保证;而各保证人对所保证之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为共同保证。也即是说,共同保证仅指有连带责任的数人保证。此可谓狭义上的共同保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公司合同不续签可以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职业病病人在看病的;2、患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医疗期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其他。一、关于劳动合同法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处罚如果员工由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大病两年后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续签吗?大病两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患病
    2023-03-08
    137人看过
  • 同一个公司的分公司合并可以吗?
    两个公司的分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即可以合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两个公司的分公司可以跟随各自总公司的行为进行合并,但不可脱离总公司的行为单独进行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分公司合并到总公司原合同有效吗公司合并后,并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也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三、公司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
    2023-07-28
    280人看过
  • 分公司可以作为保证人吗
    分公司能作担保人,但是仅仅是在面对善意第三人的时候。其余情况下,若是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是股东大会决议,则不产生效力,担保合同不生效。一、公司分公司是法人吗对于公司,我们总是傻傻分不清楚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以及二者在责任的承担上的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是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
    2023-04-05
    459人看过
  • 公司合并可以不签新合同吗
    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有变化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
    2023-03-16
    299人看过
  • 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
    一、分公司人员合同和社保可以分离吗?不合法。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定性为非法人,但是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8条和《民
    2023-06-02
    173人看过
  • 与集团签合同,社保子公司缴可以吗
    与母公司签订合同,并由母公司缴纳社保,工资委托子公司发,并没有在《劳动合同法》上得到法律支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是一致的。但在法律政策落实下来的实际情况,涉及到的是用人单位内部企业管理制度,一般只要不涉嫌侵害员工权益的,“母公司-劳动合同-社保+子公司-工资”,这种做法是企业常见的操作。一、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最新要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二、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有哪些(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
    2023-06-25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公司担保合同可以推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1、先不说你签订担保合同的效力,先说你的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没有写明“连带保证”那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只有在被担保人已经被诉讼后,没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连带保证,银行是可以在贷款到期后随时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还款的。所以弄清了这种责任,你就可以分析信用社是否在敲你的竹杠,因为绝大多数的担保都是一般保证,很少有连带的,所以可能是信用社在敲你竹杠。
    • 可以在保险公司撤销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7
      如果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 可以与担保公司取消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8
      1、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如果担保合同有可撤销情形的,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担保合同,担保合同被撤销后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
    • 公证协议可以反担保合同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8
      的问题,反担保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及反担保人签署具有反担保性质的声明、承诺等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反担保合同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
    • 公司出具的合同可以申请公证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中并不包括公证,合同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都签字盖章就可以生效。公证后的合同只是效力更高一点而已,不用公证照样有效。 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十四项基本业务。具体情况是: 1、证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项业务。常见的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