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责任承担方式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4:41:55 397 人看过

(一)返还财产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被撤销后,应当返还财产。执行返还财产的方式是折价返还,即承包人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发包人按照折价返还的规则支付工程价款。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价款;二是按当地市场价、定额量据实结算。

(二)修理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一、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具体指哪些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具体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施工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释义】本条是关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本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按照这一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对违反法律这一规定的行为,依照本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建筑工程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实际中有两种情况:一是该项工程已经具备了本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工条件,但未依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开工审批手续;二是工程既不具备本法第八条规定的开工条件,又不履行开工审批手续。依
    2023-02-16
    2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承担
    挂靠工程施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一、工程挂靠注意事项是什么工程挂靠注意事项有:1、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法律关系;2、发包人与承包人(被挂靠人)的建筑工程承包法律关系;3、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的法律关系;4、供应商与被挂靠人、挂靠人的买卖法律关系;5、挂靠还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雇工关系问题。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也就是挂靠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也就是被挂靠人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二、挂靠施工是违法的吗挂靠施工违法。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
    2023-03-18
    4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关系承担的法律责任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为:(1)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2)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024-05-08
    288人看过
  • 违反建筑法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建筑法》,违反《建筑法》的后果具体规定如下:《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
    2023-04-27
    106人看过
  •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的责任和风险。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同时,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挂靠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可能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如果挂靠人与下游的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那么这些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 建 筑 工 程 挂 靠 责 任 承 担建筑工程挂靠责任承担的法律分析如下:建筑工程挂靠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而第三人并不具备承包资格的行为。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
    2023-09-04
    384人看过
  • 工程担保责任有哪些承担形式
    一般的,工程保证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支付金额与实际履行两种。所谓支付金额,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仅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不再承担替被保证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所谓实际履行,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可以请业主另找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由其负担继续履行的费用,或者保证人可以自己寻找承包商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同样由保证人支付继续履行合同的费用,或者干脆由保证人自己来继续履行合同。一般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后协商确定。如果既没有事先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又达不成协议的,由保证人决定选择哪种承担形式。物的担保责任的具体承担形式对于物的担保责任的具体承担形式,不论是由被担保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中的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2023-06-13
    159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承担方式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承担方式一、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法律并引起交易相对方及有关单位、个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更换与重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需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民事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合同约定,则将产生违约的民事责任。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
    2021-08-23
    335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有什么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有什么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n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
    2022-07-09
    20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包和分包要承担哪些责任
    工程出现事故总包和分包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
    2024-04-28
    1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商的责任界限是什么?
    承包商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应当是有界限的,而不能达到一个不合理的程度。这个界限就是,他的行为和方式达到了一个正常承包商所应当达到的标准(workmanlikemanner),他已对其行为给予了应有的注意(reasonablecare)。超过了这个界限,他就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承包商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应当是有界限的,而不能达到一个不合理的程度。这个界限就是,他的行为和方式达到了一个正常承包商所应当达到的标准(workmanlikemanner),他已对其行为给予了应有的注意(reasonablecare)。超过了这个界限,他就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就是不合理的了。例如,一个施工现场晚上进入几个破坏狂,他们开动施工设备将邻近住宅的阳台捣毁。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以承包商没有看管好施工现场为由而认定其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必须客观地考虑当时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情况,诸如,
    2023-07-02
    281人看过
  •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承担为
    无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过错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过错方,就其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一、合同无效时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原告周某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周某与被告陈某芳签订的《井巷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按照《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以支持;2、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一是,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
    2023-03-09
    385人看过
  • 建筑所有者是否承担建筑设计侵权责任
    一、建筑所有者是否承担建筑设计侵权责任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对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的要求,所以建筑所有者不承担建筑设计产生的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
    2023-04-30
    38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方式有哪几种,都有什么区别?
    1、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2、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3、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4、转包合同: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5、劳务合同: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一、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
    2023-05-07
    33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优缺点
    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施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的各项比率建筑物的各项比率建筑物的各项比率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化率--------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
    2023-07-0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发包方如何责任认定和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6
      (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 (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 (4)物资保证责任。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5)经费保
    • 建筑工地小工受伤,分包工头和建筑承担责任还是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小工属于包工头雇佣的,在工作中受到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责任。如果建筑公司没有安全生产资质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谁承担责任?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谁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承担。 《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事故是由于人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灾害不能预见、不能抗御和不能克服而发生的事故。人为责任事故是
    • 建筑工伤由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4
      我国法律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6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