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53:35 388 人看过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出资条件;

2、注意履行条件;

3、注意税费成本;等等。

一、货运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货运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8、承运人的免责条件;9、其他注意事项。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书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有:股东转让的股权是否真实完整,不存在瑕疵;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宜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是否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是否侵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三、仓储合同签订需注意什么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

1、保管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保管条件;

2、不得保管法律禁止私人持有的危险物品、违法物品等;

3、合同当事人应当就交付条件、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予以吗,明确、具体的约定;

4、其他注意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转让干股,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否可以转让干股干股是指持股人没有实际投入资本,不以对价作为交易条件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因此,干股持有者就是那些凭借其技术和管理或其他特殊才能。没有向公司投入任何资金却具备了股东的形式特征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人。根据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在公司合法设立后,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作为干股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因此,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干股已经成为了合法的持股方式。但为保护干股获得人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对干股存在的事实予以登记,并将干股所有者计入股东名册或由公司出具干股证明书。干股是基于奖励或赠与形成的,实际上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因此干股所有人享有的仅是股权中的收益权,并不能据此参与公司的经营事物,不是完整的所有权。按照惯常的做法,干股并不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干股持有的数量只作为红利或内部利润分配的依据,干股所有人实际上无权转让和继承干股。综上,干股是一种不
    2023-06-02
    287人看过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转让股权应注意事项
    港澳台投资人为规避大陆法律,通常以大陆人名义作为新设公司股东,实际经营管理全部由实际投资人进行。但应防范名义股东未经实际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情形。按照法律规定,该类转让是有效的。虽然实际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但名义拿到股权转让款后,即使实际股东得到胜诉判决,实际执行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为此,建议避免采用名义股东方式。对已经存在的应尽早变更回实际股东。坚持采用名义股东方式的,实际股东应与名义股东签订协议约定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比如须经实际股东同意,以及约定名义股东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吗没有实际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够转让股权。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2023-08-10
    395人看过
  • 股东出资指南:出资方式与注意事项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什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
    2023-07-03
    425人看过
  •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拥有的权利及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A未办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协议仍然有效陆先生是某快递有限公司的记名股东。2004年,因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佳,陆先生与同是该公司股东的张先生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4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20万元转让给张先生,张先生在协议生效后支付了转让款,但因公司公章丢失未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2006年,该公司经营状况改善,陆某见公司利润可观,遂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评析】根据新《公司法》第33条,工商变更登记并非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而是对抗要件。也就是说,只要股权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工商变更登记,既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只是该股权转让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本案中,陆先生与张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因此,陆先生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023-04-21
    257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有哪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具体如下:一、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二、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条件: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出资转让方(甲方):出资受让方(乙方):甲方及其他股东于xxxxx年xx月xx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甲方出资为人民币xxxxx元。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公司章程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就甲方出让其出资xxxxx万元给乙方一事达成下列协议,供双方遵守。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规定,xxxxx公司股东决议同意甲乙方出资转让(见公司股东决议);二、甲方在xxxxx公司的出资xxxx
    2023-07-29
    137人看过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争取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应及时答复,起过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有一半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的流程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股东之间的转让并无其他规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主要是:(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该项修改无需股东会表决);(三)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规则,即股权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将股
    2023-07-01
    386人看过
  • 增资扩股有哪些注意事项
    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如下:一、以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二、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增资扩股的程序与方法公司增资也称公司增加资本,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
    2023-07-24
    434人看过
  • 转让合同的性质有哪些,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转让合同的性质有哪些转让合同的性质为:1.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2.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3.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4.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二、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转让的注意事项包括:1.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合同转让旨在使原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从合同一方当事人转移给第三人,因此不会从实质上更改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有合同内容的更改,则是合同转让之后的合同变更;2.合同的转让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这就是说,合同的转让通常将导致第三人代替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而成为合同新的一方当事人。主体的变更是合同的根本性
    2023-04-05
    3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避免风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签订股东转让协议前,首先应先查看目标公司的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特殊约定,评估股权转让的可行性。2.订立书面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具体条款内容。3.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4.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前,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目标公司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摸底,尤其是对外负债、股东出资、各项资质、股权是否有瑕疵等进行深入调查。5.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律师补充: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目的是改进现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改造其经营机制,增强其活力,同时将退出的资本投入到真正能发挥作用
    2023-05-07
    155人看过
  •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等。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股东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定,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以实物作价出资的,该事物必须是公司生产和经营能使用的物品。此外,股东应当按照合同或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认缴的出资,用作出资的货币必须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2023-06-09
    333人看过
  • 必须注意股权转让事项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同于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没有特别约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指股权实际转让发生的时间问题,即受让人取得股东身份的时间问题,即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有在双方适当履行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者无效的,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仅决定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股权的实际转让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并将股权交付受让人,也可以一方或者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交付股权、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但尚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人有权要求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转让人有权要求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公平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对于一个具有
    2023-05-07
    78人看过
  • 转让债权的限制有哪些债权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转让债权的限制有哪些债权转让会受到以下限制:1、主体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2023-03-16
    168人看过
  • 转账支票背书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转账支票背书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1、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3、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
    2023-06-06
    224人看过
  • 防患于未然!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晰股权结构,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2、资产评估。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4、出让方的保证。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6、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一、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1、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4、明晰股权结构受让方应当通过
    2023-05-07
    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转让股权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体现在正式书面通知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和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
    •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股东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
    • 林地转让中有哪些注意事项,林地转让注意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2
      林地转让应注意的隐患如下: 一、林地非法流转造成林地原有目的偏移,部分林地流转变相买山卖山; 二、林地非法流转引发纠纷,权属不明; 三、林地非法流转经营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林地损坏。
    • 股权转让形式是怎样的,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1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