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贷合同及其与契约自由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0:50:41 231 人看过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法人相互之间或企业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或利润的合同。企业间借借贷合同所涉及的企业法人主要表现为各种组织形式的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的产生最早可追溯到17世纪初英属东印度公司和荷属东印度公司诞生,但作为一种特许设立的具有很强殖民色彩的企业法人,英属及荷属东印度公司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公司法人的一般特征。1844年英国颁布了全世界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司法,公司开始以一般民事主体的身份与地位进入市场,此后以公司及有限责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开始在欧洲,北美及日本等国家陆续建立,并带动了公司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目前各类公司已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主要的交易主体。

我国改革开发以来,经济飞速发展,原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及社会发展的需要,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我国以《公司法》为代表的一批有关对公司制度进行详细规制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公司法人开始大量出现。目前各类公司已近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无论我国还是国外,法律既然允许公司这种法人组织的存在,并作为市场经济最常见的主体参与商品交易,其自身要生存、要发展、要交易就必定会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而借贷行为从古至今作为一种最常见的民事行为,更反映出市场内在对契约自由原则的需求与认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借贷关系的广泛存在,是现代民商事法律体系建立的一项重要事实基础。

(一)企业间借贷是契约自由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具体应用

正如前文所述,契约自由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体现为契约主体的自由,契约意志的自由,契约内容的自由与契约形式的自由。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通过合理的内部决策程序,选择合适的对象并与其发生借贷往来,既是维持自身正常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又是契约自由原则的生动体现。

(二)契约自由原则确保企业间借贷在自由、公平的前提下进行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民事立法都确立或认可了契约自由原则,这正是因为契约自由原则能够保护市场主体的经营或交易行为在不受非法干涉或强迫的情况下,自由、公平的进行,确保市场有序,公平竞争的充分开展,这显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企业间借贷活动的自由性与公平性。

(三)契约自由原则下的企业间借贷活动可以推动银行业内部的资源优化配置,提升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西方有金融界曾经有一句名言,银行就是经营风险,并为客户提供存贷服务的中间商。我国银行业目前仍处于分业经营的阶段,中间业务在其业务总量中所占比重非常小,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来源就是为客户提供信贷。我们找不出任何理由要求企业必须,也只能从银行获得借款。企业间借贷的普遍存在,可以给银行的信贷经营带来良性的竞争压力,促使银行业为对自身信贷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以及的信贷产品。

(四)契约自由原则下企业间借贷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繁荣市场交易,推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银行业为降低信贷风险对房地产抵押贷款情有独钟,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几乎非房地产抵押不贷,银行业内人士称为嫌贫爱富。但我国法律却一再降低成立公司的门槛,法律既然可定了公司的合法地位,就必须确保其最基本的生存空间。若企业必须也只能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将必然导致银行对市场垄断,这在本质上违背了契约自由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这样的经济体也不再具备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特征。契约自由原则下企业间借贷可以使企业的摆脱融资渠道单一,银行信贷高不可攀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市场长期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繁荣市场交易,真正推动社会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工程预算与合同管理的概述及其关系
    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经济效果。它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热点。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它约束着项目相关者各方的组织关系,是最高行为准则。工程预算是签订总价合同,及招投标的基础。只有在预算中做到严谨周密的考虑,才能使业主投资获得最大收益,使承包商获得相应的利益而不因为一味低价竞标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合理的工程预算,也是合同实现其约束力的重要保证。一、施工过程中工程预算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在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常常会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况。投标单位如果没有对图纸进行细致审查很可能低估工程量,导致上报合同总价的降低。增加了履行目标合同的风险。2、在总价合同下施工单位承担比较大风险,
    2023-02-26
    343人看过
  • 违约金限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
    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应为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数额限制,一般根据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拒绝履行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否以实际损失为依据1、违约责任一般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的。2、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首先从约定,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约定的,根据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不应不区分是否进行书面约定,一概按照有无实际损失来衡量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3-07-07
    115人看过
  • 怎么认定其他合同是借贷关系
    只要举证证明两项基本事实:第一,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第二,出借人确实提供了借款。就能认定其他合同是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一、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举证分配的通常标准,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真实存在并已到期,而债
    2023-04-11
    331人看过
  • 房产税与契税之间的关系
    一、房产税与契税之间的关系不一样,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每年都要交,而契税只在房屋发生转移时才交。二、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三、如何计算房产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
    2023-05-22
    163人看过
  • 大企业中出纳与其他会计间的关系有哪些
    1、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和出纳,各有各的分工总账会计负责企业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括的全面的核算资料;明细分类账会计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明细分类核算资料;出纳则分管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为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金融信息。总体上讲,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2、它们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牵制出纳、明细分类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它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这些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它们共同完成会计任务,不可或缺。同时,它们之间又互相牵制与控制。出
    2023-06-12
    386人看过
  • 技术协议与合同的关系及其法律依据
    技术协议一般是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属于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技术协议主要针对合同标的物的技术要求、标准而指定的。合同包括的内容则比较广泛,例如:数量、交货期、货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因此,技术协议的内容与合同内容应该是有所区别、有所侧重的,不应该出现内容重叠。技术协议不能理解为试用合同书。技术协议范本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名称二、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三、履行计划、期限、地点和方式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五、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事项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七技术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八、违约金或赔偿
    2023-07-10
    253人看过
  • 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其他权利的关系
    和其他权利的关系1、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生命权生命权是人们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和剥夺的权利。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生命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是一切权利的载体。生命权是固有的、至上的、第一位的人权。在联合国的文件中,生命权被规定为不可剥夺的、不可克减的人权。联合国及其组织对生命权的保护是无条件、没有保留和没有例外的。人身安全权是生命的一道屏障,因为侵犯生命权总是从侵犯人的自由与安全入手。从国际条约看,缔约国有义务不去任意地剥夺人的生命,在其领土内,缔约国更有义务去保护和确保人们的生命。缔约国最低限度的义务有反对谋杀,由此引伸出缔约国有义务去调查死亡,这在布莱尔诉乌拉圭案中可以体现出来。2、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和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与人格尊严权密切相关,人格尊严权是指人们的身体、荣誉、名誉、思想、信仰免受任何歧视、侮辱或侵犯的权利。对人身加以
    2023-06-07
    95人看过
  •  企业间借款的风险及其防范方法
    企业间借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条款,导致贷款合同无效,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为了降低企业间借款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借款合同合法合规,严格审查转贷方的信用状况,明确转贷的利率和期限,约定明确的还款方式和逾期处理方式,并建立完善的还款跟踪机制。企业还可以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间借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1.风险:企业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禁止性条款,导致贷款合同无效,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2.防范措施:为了降低企业间借款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确保借款合同合法合规;b.严格审查转贷方的信用状况;c.明确转贷的利率和期限;d.约定明确的还款方式和逾期处理方式;e.建立完善的还款跟踪机制。2、防范措施: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
    2023-09-10
    481人看过
  • 论契约自由原则的演变与发展
    内容提要:契约自由作为一种思想早在罗马法时期就已经产生了,而契约自由作为一项原则予以确立则是十九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事情。作为资产阶级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契约自由原则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二十世纪后,随着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变化,契约自由原则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各国立法普遍对契约自由给予一定的限制,以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本文论述了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契约自由原则的兴起及对其的限制,简要介绍了契约自由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以期能对契约自由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认识。关键词:契约自由诺成契约意思自治强制性合同标准合同计划原则一、古罗马契约自由思想的形成契约自由原则是资产阶级三大民法原则之一,然而作为一项思想,契约自由则可追溯到罗马法时期。公元六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编写了《法学阶梯》,其中有关诺成契约的规定已经基本包含了现代契约自由的思想。即契约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当事人之订立的契约具
    2023-06-08
    379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与要约之间的关系?
    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交错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而同时对方也以同样的内容发出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在交错邀约中没有承诺阶段的,因此没有成立合同关系。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2023-07-14
    156人看过
  • 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吗
    一、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应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具体如下:1.明确举证责任。当事人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的,应当就构成合同无效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证明。2.注意审查资金来源。3.注意审查资金用途。若借款人借款系用于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出借人对此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却仍然提供借款的,该借贷行为无效。4.注意审查出借企业的经营活动。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吗?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缴税。具体税种如下:1.要交增值税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秘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增值税。2.不用交印花税应税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于该公司为商业企业,且贷款方也是商业企业,因此,这
    2023-06-24
    241人看过
  • 企业借贷合同效力认定纠纷借贷关系怎么认定
    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机构专营。当前,可以经营借贷业务的,有国家各专业银行、各地方银行、交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批准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除此之外,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财政性借贷;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各种科学、教育基金会、各种社会发展基金会、各种福利基金会、教育基金会,可在经批准的基金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开展借贷业务。上述所有金融机构和经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开展借贷业务时,都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一、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非法人经济组织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或利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所指的企业法人,不包括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各种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通常,企业
    2023-02-24
    441人看过
  • 劳动契约关系
    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为确立劳动关系与具体分工配置而制定的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和劳动者试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具体报酬结构以及保险购买、福利待遇支付;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他必须具备的条款与规定。劳动合同按照有效起止期限一般可分为固定期限型、无固定期限型以及单类项目型。其中,单类项目型劳动合同类似于无固定期限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仅在某个劳动工程项目上为完成该项目生产任务而制定的相关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书怎么写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及落款日期。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一些用人单位是需要一定的规范的。关于与________
    2023-07-04
    408人看过
  • 契约与合同的区分
    合同和合约在称谓上几乎是没本质区别的,但是在大学生毕业后要签协议是指特定的“三方协议”。而大学生要签订的合同,是用人单位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这样的协议内容与合同内容在主体、内容、法律后果等等多方面都是不一样的。合约是合同的内容,合同是合约的外在形式。合约与合同没有区别,两个是一个意思。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1、有效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效力的;2、在有效合同中,当事人有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无效合同的,就不存在违约情况了;3、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所成立的条件是不一样的,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有: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合同成立的条件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023-07-10
    115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间借贷合同的约定及其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审核合同条款的完全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间借贷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2、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当事人可协商约定。
    • 关于契约和合同的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06
      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合同是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伙合同。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二者统称为合同。
    • 与工商局、企业及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有哪些具体的基本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2
      一、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企业是主角,工商局是配角。工商局推动开展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做好许可经营项目与主体资格相对分离的企业登记管理、企业年检改革等工作,并配合做好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网上并联审批等4项工作,使登记审批效能得到显著提高。二、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企业是被服务对象,工商局是服务者。工商局一是完善信息化手段以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以提高质量。三是拓展公开化平台以提高效能。通过
    • 请简述社保与合同所涉及的企业内部的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8
      当然有关系,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