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废止。一般出现了法律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结束,该法即自动终止;法律为某一特定情况而制定,一旦该情况消失,即应废除该法;以新法取代旧法的情况。在追究刑事责任上,对于新法与旧法上的冲突,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区别:
1、概念含义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3)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2、制定主体不同:
(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3、效力等级不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5)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互有交叉,无法比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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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废止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6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废止。法律废止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宣布终止某种现行法效力的活动,是国家法律创制活动的一种形式。国家机关可以颁布专门文件宣布终止某项法律或某些条款的效力废止法律,可以制定新的法律文件代替相同内容的原有法律文件,使原有法律文件自然失效,或者在新法律文件中载明终止旧法律文件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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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的法律法规可否还需执行?执行了可违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2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以及刑事裁判、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做法违背法律限定的,能够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议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议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借口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借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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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停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6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停止执行情形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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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可以停止行政强制执行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