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2:10:29 62 人看过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客体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客观要件不同。主体要件不同。

2、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2、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3、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给环境造成巨大的恶劣影响,致使多人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者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者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相关文章
  • 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或者超标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虽有环境污染的后果,但污染程度不重、对公私财产和公民的人身危害性不大,没有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就不成立本罪。至于“重大污染事故”则可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认定。2.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虽也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构成。(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并且须是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的行为因过失而导致严重后果。(3)危险废物和危险物品的范围、意义也不同。危险废物主要是指放射性的废
    2023-06-04
    438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失怎样评估,环境污染罪如何认定
    一、环境污染损失怎样评估一般情况下环境污染损失评估我们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鉴定或者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二、环境污染罪的认定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
    2023-04-15
    409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侵权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
    污染环境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一、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1、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
    2023-06-23
    332人看过
  • 反思“7.2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保护环境安全
    近日,荣成市环保局召开全体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转发〈关于7.2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一是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7.2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通过排放剧毒废水致使河流严重污染、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例,教育大家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环境监管。二是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是监察大队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监察作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加强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廉政意识,坚决杜绝职务犯罪。
    2023-04-24
    305人看过
  • 湖北污染重庆案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究竟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20日以发生在2014年8月份的湖北污染重庆的跨界污染案例,做了具体的解释。环保部正式公布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县XX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泄漏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质污染事件调查结果。环保部副部长翟某说,这是一起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了有关专家参加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现场勘察、比对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翟某介绍,经过评估,事件造成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共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34.32万元。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其厂长程某某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
    2023-04-24
    1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的明知?
    认定污染环境罪的明知就是:1、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发现后依然放任污染物排放的。2、根据其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必然会产生污染物,但没有处理、净化设备,或者虽然有这些设备但没有开启的。3、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其他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在故障发生后的合理时限内未处置的。4、上家、下家涉嫌共同犯罪,上家知道下家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无资质处理污染物、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过经营许可证范围,且支付的处置费用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上是否认识到其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为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有毒物质”,并非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人根据其经验,或者依据一定的事实,比如该物质的特性、物质的来源、购买的价格或者交易过程、运输或者倾倒、堆放、弃置的时间、线路、地点等,认识到或者足以认识到该物质可能具有毒害性,就可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污染环境的犯罪故意。5、在环保部门和警方实施检查
    2023-04-02
    28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如何处罚环境污染罪
    一、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刑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
    2023-03-31
    152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1.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第一,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行为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本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属于危险犯,即构成该罪无须危害结果的发生,只需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将使环境受到威胁的危险状态就已足够;而本罪则为结果犯,必须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发生。第二,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反国家规定,并可能污染环境而故意为之;而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第一,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正常的生产安全;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
    2023-03-01
    145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非法排放?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客观来综合确,明确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其中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等。新增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作了重要完善。其中一方面修改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相应调整为“污染环境罪”。据此,“严重污染环境”不再以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实害结果为必要。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致使一人以上死亡的,即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还下调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除污染环境罪外,环境污染犯罪还涉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对这些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
    2023-04-19
    48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
    2023-06-14
    11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法中的环境污染罪?
    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包括客体为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为过失、客观方面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危险废物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严重后果、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中的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该罪行的客体是侵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第三,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最后,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
    2023-11-10
    217人看过
  • 如何对污染环境罪定性?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危害公共卫生的一种罪行,侵害的对象是环境资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
    2023-04-05
    36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规定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对“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后果特别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
    2023-02-21
    288人看过
  •  重大污染环境罪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大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条件包括三个方面:(1)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重大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条件是: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重点解析】污染环境罪的定罪与量刑分析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危害人类健康或者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333条规定,污染环境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定罪和量刑标准依照本法第170条、第17
    2023-08-20
    102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就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该行为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如何正确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如下: (一)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
    • 重大污染环境被人举报了,重大污染环境罪如何判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罚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决。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
      根据法律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修改为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其构成要件如下: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有哪些环境污染事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规范突发环境事故的信息报告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因素以及意外因素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和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事故。 第三条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一)水
    • 司法上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入罪要件为“严重污染环境”。《2013年解释》规定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具体情形。《解释》第一条予以吸收,并根据司法实践情况作出完善: 1、细化重金属污染环境的入罪标准。《解释》明确,“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或者“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