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名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6:44:23 220 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以下这些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具体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章程对于公司来说非常重要,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必须拥有公司章程的,当然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项的。

首先,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信赖利益。所以,在公司章程订立中关于召开股东会,公司管理运营、资本增减、收益分配等事项必须严格。

其次,就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审批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不能提交的,应自行将相关项目删除。

《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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