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
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是指各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通用的程序。也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阶段、告诫阶段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阶段。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义务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也是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首要环节。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必须符合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两个去面的内容。事实条件,是指行政强制执法决定的作出必须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前提。根据我国有些法律的规定,只有在义务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法律条件,即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只能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强制号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没有被授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对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如果是由于行政处理决定本身不当或者违法造成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该纠正原行政处理决定;如果确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方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一般都是由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机关作出的。法律规定须经上级机关审批的,应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上报,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在通常情况下,还应当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前的一段时间内,将执行决定送达义务人。
从实践中看,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原则上包括以下内容:义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采取行政强制执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执行的机关、人员和时间;执行的方式、方法;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期限;行政机关首长的签章以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日期。
(2)告诫。告诫是指当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向义务人发出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
告诫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因此,它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进行,也可以在执行决定作出后进行。前者是为了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同时还可以了解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后者除上述作用外,主要目的在于告知义务人如果再不履行将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告诫也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其内容应包括义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履行期限、要求履行义务的根据,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告诫的日期等。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经告诫期满后,义务人仍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其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按一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应包括以下步骤:
①执行的时间应选择合理。除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或者确有必要外,应尽量选在义务人比较容易接受的时间。
②执行开始时,负责执行的人员应向义务人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和执行文书,说明有关情况。
③当义务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在场时,执行机关应邀请公民的亲属或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场作见证人。见证人有证明执行情况和在有关记录文件上签字的义务。
④强制执行实施完毕,执行人员应该作出执行记录。
⑤需要有关单位、机关协助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依法请求有关单位、机关予以协助。
⑥在执行中,如果遇到义务人或者其他人的妨碍,执行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排除,但不得超过限度或使用非法手段。
⑦属于代履行的,在执行后,执行机关应当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
-
强制执行过程中哪些情形需要中止执行
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462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止后的恢复方法,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27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135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中止中断情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24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中止
347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有哪些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怎样中止强制执行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法院中止执行行政强制申请,行政案件中止的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
-
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法中什么情形可以中止执行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义务的履行必须要有特定的主体,被执行的当事人死亡,行政机关往往是先决定中止执行,以其遗产履行义务或者待其继承人承受义务。如果死亡当事人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代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程序将无
-
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形时,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即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
-
哪些情形才需要终止执行行政强制措施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单位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