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52:33 185 人看过

一、提请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行逮捕时,要向被逮捕的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同时命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指印,并注明时间,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间的起点,也是今后计算刑期开始的依据。如果是先行拘留,后转为逮捕的,则刑期应从被拘留时算起。如果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按指印的,执行人员应该在《逮捕证》上加以注明;

(3)对于抗拒逮捕的人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对逃跑、暴力抗拒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警械直至使用武器;

(4)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并且应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二、撤回提请批准逮捕存在的原因

虽然刑事诉讼法和相关都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后可以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但这种做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是较为普遍的。公安机关之所以有时会提出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后,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不应当逮捕,公安机关为维护公正形象,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要求。

二是提请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表示可以提供保或缴纳保证金,而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和实际情况不是必须逮捕的。

三是有时公安机关需要以不逮捕争取犯罪嫌疑人协助抓获其他在逃的重要同案犯,而提出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要求。四是不批准逮捕率过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安机关侦查质量不高,至少是对提请批准逮捕把握不准。一些公安人员有时会表示,如果不能批准逮捕,他们可以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以避免出现不批准逮捕的结果。

还有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不能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时,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准许或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可以避免错误批准逮捕或错误不批准逮捕的风险。二是如果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往往是在作出决定后才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又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来讲比较突然,来不及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准备工作,准许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可能比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准备工作。三是可以减少审查逮捕工作量。

三、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中存在的问题

现行审查逮捕程序是审批式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法律也没有规定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的程序。而公安、检察机关对没有法律依据的撤回提请批准逮捕,往往是只做不说(犯罪嫌疑人被刑事的,通常是在刑事拘留的期限内撤回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已经超过刑事拘留期限,检察机关通常要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规定)。此外,逮捕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所以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不像撤回起诉那样,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处理,因而没有引起学界和实务部门的足够关注。由于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加上审查逮捕程序缺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外部监督和制约较为薄弱,目前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做法在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程序上不规范,各地操作不一。有的是公安机关发函给检察机关,有的是公安机关口头提出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要求。检察机关同意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有的复函同意,有的口头表示同意。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还在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往往通过变更提请批准逮捕书,就可撤回对某犯罪嫌疑人的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全案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有些公安机关撤回案卷就可以了。此外,还存在检察机关口头或发函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做法。

第二,案件出现问题时,责任难以分清。对于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侦查监督部门可能不留下相应案件材料,不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或不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显示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的逮捕犯罪嫌疑人情况,时间一长,侦查监督部门办案人很可能就会忘记当时审查案件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分清双方的责任。特别是公安机关可能以经过检察机关审查为借口推脱责任。

第三,可能影响对案件的监督。对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的后果,比如是否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做法可能不一致,难以避免隐性超期羁押,检察机关也难以对案件进行有效监督。此外,根据规定,不批准逮捕案件要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备案,而如果是公安机关撤回,则可以不备案,上级检察机关对这部分案件无法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6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
    一、逮捕中证据审查原则在逮捕中对证据进行审查时,应当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例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第二、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包括不同种类证据的比较分析,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比较分析等。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犯罪嫌疑人在几次讯问中的不同供述,被害人在不同情况下的陈述的区别分析。二、批准逮捕的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是刑事
    2023-02-22
    98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批准逮捕是否相同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批准逮捕是不相同的。主要在于受理机关和处理机关不同,以及适用的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
    2023-02-25
    117人看过
  • 律师在批捕辩护的依据有哪些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一、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023-03-18
    261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1]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
    2023-03-02
    133人看过
  • 法律依据:逮捕与释放
    关于逮捕释放转取保候审法律条款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多长时间要释放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查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2023-07-06
    224人看过
  • 批捕时律师申请逮捕必要性审查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正是基于刑诉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简单地说,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几个部分。1、申请与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申请人应当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
    2023-06-25
    458人看过
  • 提请批准逮捕书抢劫罪
    抢劫罪提请批准逮捕书X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公刑提捕字[2000]X号犯罪嫌疑人赵xx,男,1972年12月20日生,出生地XX省XX县,身份证号码XX,汉族,初中毕业,XX省xx市建筑工人,现住在××市××路××号。该犯罪嫌疑人于1979年至1985年在XX小学上学,1985年至1988年在XX初中上初中,1988年至1993年在家待业,1993年至2000年在×市建筑公司当工人,2000年10月10日因涉嫌抢劫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xx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赵xx抢劫一案,于2000年10月10日由群众举报至我局,我局立案后立即组织力量侦查,于2000年10月10日凌晨在×市火车站将犯罪嫌疑人赵xx抓获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赵xx于2000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尾随在小区菜市场买菜的李x珍至x市白云山居民小区5号楼3单元7号室,紧随李x珍入室后即行抢劫,因被害人
    2023-06-03
    2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批准逮捕后如何提审
    一、法律规定逮捕了还会提审吗?1、法律规定批准逮捕后可以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然后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
    2023-02-23
    408人看过
  • 我国刑诉法中不批准逮捕与不予批准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刑拘与批准逮捕的区别: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2、逮捕需检察院批准,拘留只需县级以上公安局长批准就可以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选择先拘留,再办逮捕手续,为破案争取时间。3、从实质要件上看,拘留与逮捕的条件是相当的,只是在程序上,拘留是将逮捕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即暂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
    2023-04-13
    14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嫌疑人符合哪些条件决定逮捕
    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嫌疑人符合哪些条件决定逮捕1、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嫌疑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28条、136条、138条规定情形,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四条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
    2023-04-21
    160人看过
  • 批准逮捕后起诉期限:法律有哪些规定?
    批准逮捕后还有二个月的羁押期限,复杂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审查起诉时间为45天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重新计算期限。因此最快三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可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批准逮捕的程序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审查起诉与批捕是有着一定的关系的,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大的,
    2023-07-15
    499人看过
  • 批捕和刑拘的法律依据
    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的措施。2.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为了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的自由,给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刑拘以后是否报批捕刑拘后不报批捕。刑事拘留属于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是针对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处罚的种类是什么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
    2023-07-04
    56人看过
  • 检察院逮捕决定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依法做出逮捕的决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2023-07-17
    374人看过
  • 提请逮捕法律条款
    一、提请逮捕法律条款提请批准逮捕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八十五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
    2023-03-25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依据又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确有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的。刑诉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 想申请逮捕,想知道检察机关依据哪些批准逮捕的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 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有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5
      批准逮捕的时间限制为7日。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经过检察院批准就应当逮捕,检察院批准时间是七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逮捕前的关押有哪些法律依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法律法规有其的依据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