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4:05:55 355 人看过

1、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3、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4、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5、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6、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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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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