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结论如何申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1:07:59 322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结论如何申诉

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医疗事故鉴定后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n(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n(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n(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n(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n(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n(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n(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n(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n(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n(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n(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律师耐心告诉你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1,写个申请书,递交给当地卫生局2,卫生局给你开个手续3,到医学会正式申请鉴定,预交鉴定费。第一次市级鉴定2300元左右。收据保存好。如果以后官司赢了,鉴定费医院赔偿你。医学会受理后有个专家抽签程序,你照办就是了。反正不让你知道专家名字。如果患者死亡没有尸检,会邀请法医参加。4,写个鉴定的书面陈述书。这个陈述书应该是个医学专业文件。简练而突出要害。实质内容是诊断和治疗有什么错误。忌讳大动感情的说医生没良心,我家人死了痛不欲生等。我们专业律师的陈述,都是有关诊断和治疗的。都是术语。所以找个医生写这个比较好。找个医生律师更好。书面陈述非常重要。鉴定专家主要看书面陈述,对家属口头叙述不爱听。如果陈述非常专业,专家会认真研究。专业律师其实不必亲自参加鉴定会,专家看专业的书面陈述就可。陈述书分两大部分,一个是事情经过。一个是家属的观点,医院诊断和治疗哪里有错。提纲式最好。废话越多,
    2023-06-28
    4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必须要医疗鉴定报告吗
    一、医疗事故必须要医疗鉴定报告吗医疗事故不是必须要医疗鉴定报告。发生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鉴定确认事故等级,以解决医疗纠纷;没有发生纠纷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做医疗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步骤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的一般步骤如下:1.申请: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
    2023-04-25
    104人看过
  • 医疗医疗鉴定怎么申请鉴定报告
    1、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的要求,书面申请的内容也有相关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而是对鉴定事实的描述和鉴定结果的要求和理由。到达医学会后,需填写相关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到现场办理手续,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这是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提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
    2023-08-16
    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般多久出来?
    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一、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2、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3、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4、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5、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
    2023-04-10
    414人看过
  • 法院能否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问: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
    2023-06-13
    1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能否改变
    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
    2023-04-21
    1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可以撤销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撤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
    2023-03-02
    3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异议的处理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法定鉴定组织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也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的是由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不服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医疗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调查申请。调查机关应在
    2023-08-20
    24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哪一方最大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哪一方最大需要看鉴定结论是否合理,并且结合实际的事故损害情况进行分析。法官有权依据实践经验审查判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对不合情理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法官有权对鉴定结论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并可依据审判实践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组织、程序及结论的合法性,作出自己的判断,对不合法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对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构成医疗事故但认定承担部分责任的,法官可以依照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对医疗过错作出识别和判断,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全部不予采信或部分采信。这就是司法认知原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应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鉴定,患者可以同时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由于两种鉴定方法有差异,医学会只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使用卫生系统的标准;而医疗过错鉴定是按法医鉴定的办法,它只认定有无不良后果、医疗机构有无过错、过错与不良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在法律适用现状没有改变之前,我们仍然
    2023-12-03
    66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结论结果责任如何划分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②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③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④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一半。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如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全部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
    2023-03-25
    136人看过
  •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鉴定事由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二、受理部门(一)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三、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三)医
    2023-03-20
    124人看过
  •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既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就不应要求在医疗纠纷案件立案前取得,不应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2023-05-05
    3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可以部分采信
    一、医学会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值得怀疑。首先,看似中立的医学会实际上并非完全独立于医疗卫生系统,国家每年只拨给医学会很少的运作经费,医学会得以正常运作是靠医疗卫生系统的支持。因此,医学会不敢得罪“后台老板”。其次,医学会所组织的鉴定专家全部是卫生系统的医生,如此换汤不换药的改革自然难以根治医疗事故鉴定之痼疾。所以难怪有人说,以前是“老子给儿子鉴定”,现在是“老子给侄子鉴定”,或者说是“兄弟姐妹相互鉴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规定的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法理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对处理医疗纠纷的司法解释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其效力要比行政法规高。也就是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效力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效力要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突破民事审判新难点》讲话中对此作过专门阐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023-06-18
    473人看过
  • 什么叫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二、医疗事故鉴定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
    2023-06-28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行为人如何提供鉴定结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1、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定案有何意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
    • 什么叫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书?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如下: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在什么部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7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医疗事故,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何办理医疗事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交付负责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涉及多家医疗机构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