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是什么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8:51:55 325 人看过

一、撤销合同是什么纠纷

撤销合同是债务合同纠纷。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应该怎么撤销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点

可撤销合同有以下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撤销合同效力纠纷怎么解决
    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适用范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我
    2023-04-06
    284人看过
  • 撤销合同纠纷仲裁的概念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认为该裁决存在法律规定应予撤销的情形,从而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裁决的书面请求。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但为了保证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我国仲裁法赋予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力。一、法律规定经济仲裁后能否上诉经济仲裁不服不可以上诉,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2023-04-11
    224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撤销权纠纷
    2005年9月7日,A市政府采购中心受M大学委托,就现代化办公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组织了采购项目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M大学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评审,B公司中标,随后与M大学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2005年9月16日和20日,A市政府采购中心和A市财政局先后接到匿名举报,称B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要求调查核实。A市财政局组成了调查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证明B公司与另一投标供应商C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B公司否认串通投标。调查小组取得的多个证据证明其串标行为,如参与投标的5家供应商中,只有B公司与C公司所投报的技术标书从产品组成技术说明、产品的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内容及措施到投标货物明细表中包括计算机、服务器和投影仪在内的投标明细表连续41页的内容、格式和排版完全相同;C公司报价均高于B公司;经委托公安机关技术鉴定,确认两份投标文件相同部分出自一个电子文本。经原评标委员会
    2023-04-23
    434人看过
  • 撤销权纠纷
    撤销权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一、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情形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强制执行期间债务人转移了自己名下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二、撤销权纠纷有哪些案例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由分别有: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放弃债券担保所发生的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纠纷;《民法典》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情形。三、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和撤销权的解释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如下:1、受害方的撤
    2023-04-04
    470人看过
  • 业主撤销权纠纷案由是什么?
    第一,所谓知情权,就是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域所有人,应当对小区内公共事务和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享有知情权,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要求查阅、公布依法应当向业主公开,且确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业主知情权具有一定限制范围,即业主申请公开的事项一定是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实际掌握的情况,若是业主申请查阅的信息客观不存在,或者认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的账目收支明细存在错误,要求提供原始发票的,往往不会被支持。第二,关于业主能否提起知情权诉讼。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业主有权请求。所以,该案中被告清江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原告孙某某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抗辩不能被法院支持,即业主孙某某有权提起知情权诉讼。第三,关于车位及财务收支。小区共有停车位,即
    2023-04-20
    259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合同
    仲裁机构
    可撤销合同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如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一、合同中未规定是否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二、租房合同签错了地点有效吗只要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成立。三、被处分人可以享有撤销权吗不享有。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所以
    2023-04-01
    8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撤销合同是什么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7
      1、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发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2、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 合同纠纷合同撤销权如何撤销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有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使用撤销权。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当事人受到欺诈和胁迫;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当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予以消除。
    • 为什么合同纠纷不能撤销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撤销合同只是一个请求而已,不是律关系。
    • 合同可否以撤销权撤销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可撤销原因的,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 合同纠纷如何撤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如果是他们单方面的撤销合同,那肯定是违法的,由此问题撤销合同纠纷反诉状范文怎么写答案如下诉被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限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李××,××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费××××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