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1:38 380 人看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简称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和养护工作(以下简称工程)需要弃置、受纳、运输(以下统称处置)渣土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本市渣土处置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固管处)负责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规划、环保、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做好渣土处置管理工作。

第四条产生渣土的各类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市固管处申请办理渣土处置手续。市固管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和弃置费后,发给准运证。渣土处置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按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政工程项目的渣土管理费和弃置费,可以按规定减半收费。

建筑、修缮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其渣土处置的审核、收费、发证事宜,由市固管处委托工程所在地区环卫部门办理。

居民装饰、修缮住宅需要处置渣土的,必须到居民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规定和市固管处具体要求办理手续。

第五条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市固管处申办手续,由市固管处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划和建设需要统一调剂。

第六条各类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堆存的渣土应当由建设单位清除完毕。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应参加工程验收。

第七条经营渣土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固管处申办承运手续。

无承运手续和营业执照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渣土运输业务。

第八条自产自运渣土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准运证,经营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承运手续和委托方申办的准运证。各类运输渣土的车辆均应当接受市固管处管理人员、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的检查。

准运证、承运资质证书,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九条运输渣土的车辆,其车轮不得带泥,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不得撒漏,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和市固管处指定的地点倾倒。

第十条渣土弃置场地由市固管处统一设立,其他单位、个人不准擅自设立弃置场地受纳渣土。

第十一条渣土弃置场地的管理人员,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查验准运证件,合理安排倾倒,做好服务工作,并对弃置的渣土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渣土处置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地受纳渣土的,责令其撤除,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渣土处置手续擅自弃置渣土或者未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责令其立即清除,并按每卡车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渣土未办理准运证或者承运渣土未办理承运手续的,责令其立即停运,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运输渣土沿途撒漏污染环境的,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

(五)出借、转让、涂改、伪造准运证或者承运手续的,每证处以200元罚款;

(六)未随车携带准运证或者承运手续的,每车处以5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罚款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罚款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擅自运输和乱倒渣土的车辆,由市固管处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共同查处。

第十五条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凡向市容卫生举报中心如实举报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个人,市固管处以相当于该案处罚款额10%的标准奖励举报者。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渣土处置管理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公正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5月19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渣土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1: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包括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等。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
    2023-06-13
    110人看过
  • 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
    (1)利用废弃建筑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2)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3)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等。(4)对于废弃木材类建筑垃圾,尚未明显破坏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损严重的木质构件可作为木质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纸等。(5)废弃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适当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混凝土。(6)废弃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7)废钢材、废钢筋及其他废金属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炉加工。(8)废玻璃、废塑料、废陶瓷等建筑垃圾视情况区别利用。怎么处罚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行为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
    2023-08-17
    193人看过
  • 非法处理建筑垃圾的处罚
    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筑垃圾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二)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三)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四)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投放在相应的容器或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2023-07-03
    275人看过
  • 台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需要的前提
    一、办理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地点台城石花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台山一中斜对面)四、办理机构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五、办理时限10(工作日)六、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全文条
    2023-05-28
    296人看过
  • 翁源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多久期限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材料原件,一式四份三、办理地点龙仙镇前进路东二巷1栋201四、办理机构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办事大厅翁源分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材料齐全的收件人接件,制作收件登记表与申请材料一起递交到相关股室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退还申请人。3.受理审查:相关股室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以接收到窗口递交的纸质材料为准);该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5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受理回执》并制作呈批表呈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不符合
    2023-05-28
    442人看过
  •  加强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
    本文介绍了填埋场选址的基本要求,包括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或不超过国家法律标准允许的范围、与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等要求相一致、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及具有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填埋场的选址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首先,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和场的其他填埋设施。因此,对于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人口集中地区进行建设。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文介绍了填埋场
    2023-08-28
    252人看过
  • 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活废弃物处置管理第三章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净化城市环境,维护市容整洁,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下简称生活废弃物),以及各类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泥浆等废弃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市区建成区、近郊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独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区。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行政主管部门,济南市渣土管理处受其委托具体负责市中、历下、天桥、槐荫、历城五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废弃物的清运管理;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城建、规划、土
    2023-06-10
    416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地址
    一、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二、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国务院
    2023-05-28
    167人看过
  • 普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在什么地方
    一、办理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1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二、办理时限5(工作日)三、办理材料一式四份此表是企业在省厅三库一平台上传资料后自动生成的表格。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四、办理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1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普宁分厅(网址:http://www.pn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
    2023-05-28
    80人看过
  • 常州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进行建设、铺设或装修、拆除而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城管部门是本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物价、园林、人防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场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后,由市城管部门设立,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场。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城市公共场地堆放建筑垃圾。承运或自运建筑垃圾的单位和
    2023-04-22
    65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养护、修缮、装修、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管理是指对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受纳、收集、处理的管理。第四条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行全面规划、有效利用、统一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划、土地、环保、农牧、公安、交通、水务、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第六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5日,向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
    2023-04-22
    289人看过
  • 惠东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惠东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惠东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法规股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
    2023-05-28
    378人看过
  •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抓住怎么处罚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会受到的处罚为会被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一、小区内部摆摊城管管得着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小区门口不能摆摊,归城管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手续。二、设立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于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设立企业的类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1)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
    2023-03-26
    363人看过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10天以下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10天以上30天以下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天以上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倍以上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倍以上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二)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023-03-21
    40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确保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费和利用。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在装
    • 建筑垃圾应该怎样处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1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 建筑垃圾处理系统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
      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进出口的路面应当实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剩余建筑材料、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与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收集,按照规定及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是行政法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否是行政法规要看是哪个部门出台的。
    • 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2
      建设单位未按照施工设计方案使用符合国家建材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未使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品的体积每立方米处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