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1:38:26 369 人看过

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与男性平等,包括继承、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保障了妇女的土地承包、收益分配、征收补偿等权利。继承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不得歧视。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财产,无人可干涉。

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包括: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等。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也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挑战与解决方案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包括经济地位低下、教育机会有限、家庭暴力问题等。首先,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较低,缺乏独立的经济来源,这限制了她们争取自身权益的能力。其次,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有限,妇女的受教育机会不足,这导致她们在社会和职业发展方面面临着不公平待遇。此外,家庭暴力问题在农村地区也普遍存在,妇女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胁。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妇女的经济扶持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和贷款支持,帮助她们增加收入来源。其次,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提高农村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同时,社会应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社会支持体系,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和安全。

综上所述,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找到解决方案,促进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障。

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财产权益、土地承包经营、继承权等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妇女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然而,实际情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如经济地位低下、教育机会有限以及家庭暴力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教育部门和社会应共同努力,提供经济扶持、教育机会和法律保护,以促进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妇女财产权利平等相关文章
  • 我国农村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取得进步
    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权益部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侵害农村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农村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主要表现为:——农村妇女参加基层选举的参选率较高,村两委女性成员在村务工作中作用较大。参选率指标可以度量农村妇女的参政热情,表现农村妇女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政治权利的状况。调查显示,在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中,有77%的农村妇女投过票,即三分之二的农村妇女直接参与了基层选举。——农村适龄女童失学辍学现象减少。近年来,中国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女童的受教育环境不断改善。调查显示,92.7%的村负责人认为,目前已经没有或很少有农村适龄女童失学辍学的现象。——35.5%的女农民工属于发展型外出。调查结果表明,女农民工中有33.2%的人到城市工作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是在农村家庭生活困难,到城市赚钱,还有18.9%的人是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农村家庭妇女权益保障与支持措施简介
    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双女户家庭每年可以至少补贴720元,具体到每个省份可能还会略有不同,就比如在河南地区,去年的时候对于双女户和独女户的补贴已经提升到了960元/年,不过也有一些政策福利好的地方,还会对双女户或者是独女户进行相关的教育补贴,这些家庭的孩子在拿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元的助学补贴。2、符合申请的条件如下:第一,夫妻双方都必须属于农村户口,这是硬性条件规定,近年来有一些农村夫妻进程买房,把户口也迁进了城市,这种情况就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了。第二,家庭中只能有一个女孩或者是两个女孩,如果孩子更多或者是家里有男孩的家庭也不符合申请条件等等。农村户口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是怎样的?持农村户口购房,可享受以下补贴:1、农民进城买房自愿退还农村宅基地和耕地资源,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补助,一次性补助3-5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归还的土地面与家庭人口核算。2、农民进城买房,首次购买9
    2023-08-14
    205人看过
  • 农村妇女健康问题的建议
    农村家庭主妇是她们家庭的主角,她们所掌握的卫生知识与卫生行为直接影响家庭成员的健康。因此就整个农村来说,农村家庭主妇是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当前农村妇女的健康问题的解决办法有:1、加大农村妇女健康的投入。一是加大对农村健康教育的投入。农村健康教育是科技普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普工作计划,在地方财政和科普经费中设立专项教育经费,专门支持农村健康教育工作。二是政府应拨出一定专项经费为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可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即市政府拨给一点,可按成年妇女人口计算,每年每人拨给人民币1元;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部门优惠一点;地方政府出一点;接受普查普治者自己负担一点。2、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妇女健康教育。一是要建立妇女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由县卫生局统筹领导,县妇幼保健院抽专人负责妇女健康教育,乡级健康教育工作者由乡(镇)医院
    2023-06-06
    107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呈新特点女代表重点关注4方面权益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日渐凸显的情况下,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作为全国亿万妇女的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女代表们目前关注哪些妇女维权问题?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女代表。农村妇女权益有的出嫁女户口被空挂突出问题:目前,农村妇女财产权益问题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四川省石棉县安顺乡麂子坪村妇女主任毛金芳代表对农村妇女维权问题一直十分关注,并进行过专门调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她介绍:首先是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在土地承包、调整、征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过程中,有的地区通过村规民约或村委会决议,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她们有的户口被强行迁出,有的被空挂,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征地后不能得到安置和享受社会保障。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出台,土地收益增加,妇女因婚嫁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的问题在各地反映都比较突出。其次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这
    2023-06-06
    166人看过
  • 云南立法解决农村妇女权益受侵投诉难问题
    云南省立法解决农村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种权益受侵害投诉难的问题。经过修订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日前正式颁布施行。这一法规明确规定,妇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妇女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为增强妇女维权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效力,此法规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针对目前云南一些地方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受侵害较为突出的现象,此法规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民小组,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者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征用
    2023-06-07
    339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下的我国妇女权益概述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政治权利主要表现在可以与男性一样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及管理社会事务,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应当积极培育和选拔女干部。对于文化教育权益,主要是指女性有和男性一样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规定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三十条明确: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023-06-30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有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更多>

    •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第一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07
      第四十七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第四十八条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 妇女就业权利保障问题如何解决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1
      (1)提交的权利。妇女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2)其他劳动权利。(3)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和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作类型或职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妇女的就业标准;(4)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职业;(5)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6)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
    • 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有哪些法律政策建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7
      ⒈对于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情形: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条:“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以及福建省实施妇女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与城镇男子结婚,户口没转移,未能享受城镇居民低保费等待遇的,其及子女所在村不得注销其户口,不得收回其口粮、责任田等,应作为该村村
    •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3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婚姻家庭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的原则性规定;2、妇女的婚姻自主权;3、为了保护孕妇和产妇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4、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5、妇女享有与配偶平等共同财产的权利;6、离婚时在住房问题上保护妇女;7、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8、在法定情况下照顾妇女抚养子女的合理要求;9、保护妇女的生育权和生殖健康
    • 妇女就业权益如何保障?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1)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