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06:45:53 193 人看过

一、法院对于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于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的具体规定是:法院可以在满足以下的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资料主要是什么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三、个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唯一住房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一)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标准不能单纯以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数量为标准,应结合被执行人的居住情况、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等多种因素予以认定。1.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实践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同时因从事生产经营又从第三人处租赁房屋,并且长期固定在租赁房屋内从事日常生产生活;
    2023-06-28
    282人看过
  • 法院能否强制拍卖低保对象的“唯一住房”
    [案情]刘老汉夫妇含辛茹苦供儿子小刘读大学。小刘大学毕业、买房、结婚、生子后,将刘老汉夫妇接进城里养老。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刚享福几年,小刘因车祸去世,媳妇也带着孩子回娘家,并且声明不继承遗产,不负担债务。原来,小刘生前购买这140平方米的住房,是将房屋抵押后搞的按揭贷款,至今尚欠本息15万元。刘老汉夫妇年近古稀,无生活来源,居委会帮他们申请了低保,当然没有能力还银行的钱。2006年3月,追款无着的建设银行将二老告上法庭,法院判令二老还本付息。2006年10月,建设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分歧]执行过程中,建设银行申请对抵押贷款的住房拍卖还债。法院对刘老汉夫妇这唯一房产能否拍卖还债,产生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简称《查封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
    2023-06-09
    405人看过
  •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
    2023-04-29
    341人看过
  • 唯一住房被执行的安置规定
    一、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室主任范*阳审判长对规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问: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
    2023-03-31
    361人看过
  • 有贷款的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一、有贷款的唯一住房会被强制执行吗在此,针对第一种情况,若被执行人有抚养责任者具备另一套无需任何额外支出便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用房,例如,被执行者为老年人,尽管其名下的房屋仅有一套,其子女拥有足够的房产以保证老人的日常生活。当执行令状生效后,被执行人出于逃避偿债之动机,将其人名下的其余房产进行转让或转移,导致本人仅存有一套可用房产,此种行为并不在应受豁免的范畴之内,因被执行人逃避履行债务乃是其主要意图所在。接下来,倘若申请执行人依照所在地政府对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准则与规范,为被执行人和其赡养亲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住所,如根据当地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提供临时周转房等措施。该项规定亦给予了选择性解决方案的可能性,或是申请执行人决定基于所在地区房屋出租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从被执行人房产的变卖所得款项中扣除5到8年租金金额。此举意在积极鼓励并协助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若执行令状本身明确限定
    2024-02-24
    184人看过
  • 执行唯一住房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什么?在此要明确指出,在以下三种特定情形之下,即便被执行人所持有的是其仅有的独立居所,法院亦有权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第一,若被执行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亲属名下拥有足够构建基本生存条件所需之住宅房屋,例如,如被执行人为高龄长者,而其子女名下持有房产,足以确保老人的居住需要得到保证;第二,当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试图逃避债务压力而将其名下其它之房屋予以转让的行为;以及,在第三种特殊情况下,即申请执行人根据所在地的低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住宅房屋予被执行人和其需扶养家族成员,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参考当地租房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从而从该住宅房屋的变价款项中扣除起止时间为五到八年期间的租金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1、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2、
    2024-05-19
    177人看过
  • 怎样避免法院执行唯一住房
    向执行法院提出是唯一生活住房,执行法院按理不能处置。(一)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二)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然后给你保留一定数额的房租,再如,你所谓唯一住房,是你转移完资产后仅剩唯一住房,原来的房子你为了躲避债务都或卖或送转移了,这是法院可以执行你的唯一住房,总体来说,唯一住房不执行是一般,执行是例外。一、在实际中执行唯一住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与维持其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住房的区分;(2)执行过程中,应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二、唯一住房强制执行
    2023-03-16
    60人看过
  • 唯一居住房屋法院是否有权执行
    一、唯一居住房屋法院是否有权执行唯一住房可以按照如下规定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
    2023-03-20
    157人看过
  • 国家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权的具体内容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内执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道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回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国家对土地承包年限的规定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
    2023-07-03
    427人看过
  • 名下唯一住房被列入强制执行怎么办
    一、名下唯一住房被列入强制执行怎么办1、若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始终未能联络到被执行人和其亲属,这便表明被执行人和其家庭成员并未居住于此间房屋之内,而是居于别处。因此,无法证实此处房产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宅,故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2、倘若该房产确系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唯一住宅,法院仍然有权依法对其进行价值评估与公开拍卖,以合法手段处理该房产。拍卖所得款项在执行额度范围内将作为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而剩余部分则需扣除执行所需费用以及评估、拍卖、公示等相关费用之后,再交还给被执行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
    2024-07-14
    35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是否会遭强制执行
    若您符合相关规定,便可执行此项操作。然而,假设债务仅由配偶一方承担,且房屋系夫妇两人共同所有,那么在执行过程中需确保保留另一方的相应权益份额。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处理的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即便涉及到唯一住房的相关情况,依旧可实施强制执行。这主要包括三大类情形:首先是对被执行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其名下已具备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必需的住所;其次是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若被执行人为了规避债务而私自转让了名下其他房产;最后便是当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和其赡养亲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愿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从拟执行的该房屋的变价款内扣除相当于五至八年租金的金额。《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
    2024-08-15
    97人看过
  •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可对欠债者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第一种情况,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虽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儿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第二种情况,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让他名下的其他房产的,本来有房产,甚至有多套房产,但是执行依据生效之后,为了逃避债务,转让、转移自己名下的房产,造成了只有一套房产,这不属于保护的对象,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第三种情况,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第四种情况,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
    2023-08-17
    18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怎么操作
    一、法院强制执行具体怎么操作法院强制执行程序:1.执行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准备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二、法院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生效裁判文书往往不对债务的性质作明确的表述,也不表述被执行人配偶应承担义务。依据债的相对性,按照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原则,被执行人配偶不是偿债主体。然而基于相关法律事实的认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予以执行。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
    2024-01-13
    112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具体规定
    1.一般程序(第40条)第一,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未缴纳或解缴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第二,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责令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查批准,可执行强制措施。第三,实施前述两项措施扣缴或抵缴税款、滞纳金。在强制执行措施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税务机关可直接拍卖或者变卖,以其所得抵缴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实施扣押、查封时,必须有2人以上在场,并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否则不能直接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但被执行人或者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同时,税务机关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他们是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也是税务机关执行工作的协助人。另外,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
    2023-03-02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唯一住房,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的说法支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4
      唯一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当然这与人民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时所持的保守谨慎态度也大有关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
    •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强制执行这一说法,其实是对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误读,当然这与人民法院在执行唯一住房时所持的保守谨慎态度也大有关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
    • 对于被告没工作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1、关于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给付金钱义务,被告没工作、唯一住房不是无法强制执行的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供符合当地租赁市场价格5至8年的租金,随后对其唯一住房进行拍卖,使用拍卖所得的价款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当然,剩余部分应依法返还对方。最高人民法院一位执行局副局长,曾在公开场合表态,法律保护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并非是保护的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因此,在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给被执行人相应的廉租房或者符合当
    •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唯一住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但是你的唯一住房超出“生活所必需”,例如面值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市场价值过高(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且房屋单价达到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住房均价的150%的),也可能也会被执行。
    • 我的唯一住房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怎么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1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