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加强川江客船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1:38 313 人看过

为了扭转近期川江客船安全的严峻形势,部6月2日在重庆召开了加强川江客船安全管理座谈会。会议分析了今年5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客船事故的原因,针对当前川江客船管理松、船员素质差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的措施。交通部洪善祥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现将加强川江客船安全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川江客船安全管理作为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改革开放以来,川江客渡船、旅游船、高速客船迅速发展,一直是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交通部和各级交通部门适时提出了有关要求,开展了必要的整顿,有力地促进了川江航运安全。但是,近期川江客船安全的严峻形势说明,有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有的客运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5月份,川江共发生一般以上水上交通事故32起,造成43人死亡、沉船24艘、直接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8.5%、26.5%、41.2%和116.6%,其中5月份的17天内就发生客船事故7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各级交通部门,各航务、港监、船检机构以及各有关航运企业应高度重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重要指示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川江客船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和“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严格落实,迅速扭转川江客船安全形势恶化的被动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通过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位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从第一责任人到分管领导、部门、船舶直至每个岗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未实行船长负责制的企业,要立即全面推行船长负责制。

各有关交通部门,航务、港监、船检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从严管理,抓好“三个整顿”,严把“三关”。一是加强船舶整顿,严把船舶检验关。各港监、船检机构必须依法对船舶登记、依规范对船舶检验。凡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船舶,船检机构应重新检验。凡越权检验的船舶必须立即纠正。要加强对船检结构和验船师的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整顿船员秩序,严把船员考试发证关。各港监机构要严格考试发证法纪,严格船员考试发证,加强船员跟踪管理,实行船员的有序流动。要研究制定《长江客船船员培训值班标准》。三是要大力整顿通航秩序和环境,严格现场监督关。各有关港监要把川江旅游船、客船、客渡船、高速船作为现场监督重点,严格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控制河段、复杂险要航段、重点港区等水域的巡航宣传检查。

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推动贯彻实施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深入落实县乡政府及有关各方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要组织、协调有关各方,查堵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的乡镇运输船舶,并坚持予以取缔。

三、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及有关责任人。对今年以来的川江客船事故,交通、航务部门、港监机构、船公司和各有关单位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吸取教训。有关船公司要将处理情况报当地交通部门和当地港监。涉及管理责任的,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和航标维护。在今年洪水期到来之前,要全面落实川江各客渡(汽车渡)洪水期封航水位标志。确保洪水期客渡安全。

二000年六月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航道标志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节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厅局,交通部直属各航务、航道、海监局:近年来,沿海、内河的航道标志被盗窃破坏的情况相当突出,严重影响了船舶的航行安全,对水上交通运输造成了很大威胁。有些航标被破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长江航运公安局近两年执行专船任务时,曾四次发现航标遭到破坏,由于事先检查发现,及时恢复,才未造成严重危害。航道标志是保证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一旦被破坏将严重影响船舶的航行安全,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加强航道标志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是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共同责任。各地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保护航道标志安全的重要性,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依靠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航道标志的安全保护工作,打击盗窃破坏航道标志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有关精神,特作如下通知:一、广泛进行法制
    2023-06-08
    195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的通知(节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展,为了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举办公共交通事业,在不少大、中城市和对外开放的城市中,经营出租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提供的社会服务也越来越广泛。这对发展我国的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方便群众乘车,缓和城市居民“乘车难”的问题具有很大的意义。但是,少数出租汽车司机利用掌握的现代化交通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也开始出现,必须引起严重关注。有的司机毫无组织纪律观念,驾驶高级轿车随便乱闯。……出租汽车司机违法犯罪突出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在不少城市尚属于新兴事业,从业人员中新成份多,情况复杂,一些原来就有劣迹的人一旦掌握现代化交通工具之后就为非作歹;一些单位只顾赚钱、上交利润,放松了对司机的政治思想教育;公安机关检查监督不严,管理措施没有跟上。最近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罪犯如蓄意搞一辆高级小车作案并非难
    2023-04-23
    251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客船和滚装客船船员任职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各地海事局,宁波、日照海监局:为加强客船、滚装客船的管理,现对海上客船、滚装客船船员任职资格作如下规定:一、在2000年6月30日前,所有在客船、滚装客船任职的船员,必须按照船员主管机关的规定,完成客船、滚装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和滚装客船船员强化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和强化培训证明。二、所有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在2000年6月30日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高级消防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规定,完成高级消防专业培训,且持有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三、凡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轮机长需具备以下条件:1.资历要求。凡初次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轮机长,必须分别具有在其它种类同等级及以上等级的海船上任船长24个月、轮机长12个月及以上资历,安全记录良好,且至少在客船、滚装客船上任见习船长
    2023-06-08
    497人看过
  • 成都市交委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交通局、有关企事业单位:2006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现将《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传真电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创佳”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制度,进一步明确场内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公交中心场(站)要严格场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源头安全管理责任。二、班线客运和旅游运输企业要加强营运客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安排专人上线特别是到旅游景区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超载、串线等,充分利用GPS先进手段,及时掌握和监控营运客车的运行动态,严格控制车辆超速。充分发挥乘客义务安全监督员
    2023-06-08
    484人看过
  • 关于切实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房产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为切实做好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无锡市《无锡市城镇住宅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将切实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房屋装饰装修开工申报登记制度。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前,应当持房屋装饰装修方案等相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管房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装修人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2、单位自管的住宅装修人向管房单位申报;3、既未实行物业管理也非单位自管的住宅,装修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申报。二、切实做好宣传、告知工作。物业管理单位可利用小区、居委宣传栏等场所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
    2023-04-22
    96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轮船总公司:《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已经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长办公会议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对在航船舶进行拦截停航检查,要从严掌握,在长江干线由交通部批准的监督检查站执行。长江水系各支流是否设置此种监督检查站,由有关省、直辖市交通厅(局)决定。设置后,应报交通部备案,对在航船舶实施安全检查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长江干线在航船舶安全检查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长江干线水域的航行秩序,保障在航船舶安全,确保航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长江干线水域(宜宾至浏河口)航行的船舶。但军用船艇、公安船艇除外。第三条在航船舶的安全检查,由交通部批准设置的监督检查站实施,其他部门(包括沿江各港航监督站)一律不得对在航船舶进行拦截检查。各港航监督站
    2023-06-08
    75人看过
  •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为有效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9月29日,阳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对辖区芹池、西河、寺头三个乡镇的交安委负责人及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进行培训。副大队长郑保瑞和中队民警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上,民警就交通协管员职责任务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要求交安委专职办事员和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村设立一块交通安全宣传栏、刷写一条交通安全墙体标语,各村协管员要进行拉网式调查登记车辆、驾驶人台账,加强驾驶人及村民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营运性机动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每个驾驶人要写出文明交通承诺书,在农村掀起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并就基层交安委统一完善机构牌匾以及基层交安委、专职办事员、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版面制作和上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3-06-08
    103人看过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三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了维护城区三环路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提高城市快速路的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一、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三环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挖掘道路的,必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按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警示设施后,方可施工。二、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划分得车道和规定得速度通行,严禁逆行、倒车、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因机动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确实无法移动得,必须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报告交通民警,并在距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危险警示标志,驾乘人员应当迅速离开车行道。三、非机动车、行人必须各行其道。横过车行道应当从人行过街天桥等过街设施通过。四、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载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在三环路主道和三
    2023-06-08
    147人看过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的通知
    各旅行社:10月24日,由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26名游客前往昆明石林游览,当旅游车行至石林景区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致使5名游客当场死亡,21名游客受伤。事故发生后,市旅游局于长江局长当即要求旅行社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做好游客的善后事宜。北京环球世纪旅行社的领导当晚搭乘夜航班机,赶赴昆明处理此事。为了做好旅行社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局再次强调:一、各旅行社在京或外地租用旅游运营车辆时,要求旅游汽车公司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运营证,信誉良好,能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二、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旅行社使用自备的有旅游运营证的车辆时,要选派有经验、技术过硬的司机,经常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游客的安全。三、为维
    2023-06-08
    475人看过
  • 交通部公安部印发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厅(局):今年以来水上客运发生多起重大事故,伤亡惨重,主要是游览区、集市贸易和交通要道的港口、渡口、码头治安秩序混乱和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造成的。为此,交通部、公安部决定发布关于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保障旅客安全的《通告》。请通知各级交通和公安部门,港航监督、航运企业及有关单位,在港口、渡口、码头和船舶上广为张贴、宣传,并遵照执行。附:交通部公安部通告(一九八五年十二日一日)为保障广大旅客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必须维护水上客运治安秩序,严禁客(渡)船违章超载航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从事客(渡)运的船舶,无论是国营、集体、联营还是个体联户经营的,都必须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船舶合格证书。船舶驾驶、机务人员、舵工或渡工,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港航监督(航政)机关发给的驾驶证或机务人员证。船舶上要标有船
    2023-06-08
    306人看过
  • 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公安部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城[2004]22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公安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公安局:随着城乡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燃气事业快速发展,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今年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用户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燃气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燃气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
    2023-06-10
    446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禁止非客运船舶运送旅客等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各地海事局:在今年春运检查中,发现一些非客运船舶违反规定运送旅客,还有一些船公司的船员家属不按规定购买船票乘船。以上做法严重违反了我部关于旅客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是旅客运输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坚决予以制止。为严格水上旅客运输管理,确保安全运送旅客,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水路旅客运输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严格禁止非客运船舶违法运送旅客,一经发现应严肃处理。2.经营旅客运输的船舶应按核定的班期、航线和载客定额营运,严格执行有关船票管理的规定,严禁超舱位定额售票,禁止运送无票乘客,严禁超载。请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上述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报部水运司和海事局。二○○○年三月二日
    2023-06-08
    315人看过
  • 关于加强民爆行业信息化建设有关安全管理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安函[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门:民爆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企业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经营管理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化程度、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民爆行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违反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问题。为确保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现就加强民爆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相关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信息化建设应严格遵守安全标准与规定民爆企业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民爆行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对行业明确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擅自放宽或更改。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安函[2011]1号)的有关要求,不得在生产线上选配并试验未经行业技术鉴定及安全验证的产品,要切实遵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
    2023-06-14
    227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10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生产和改装秩序,治理车辆“大吨小标”等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就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就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就要关爱生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这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主管部门(指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经
    2023-06-03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雅安市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1条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
      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
    •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7〕35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2007年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
    • 重庆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工作的通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市能投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3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8]13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
    • 通信部在建立复杂安全生产条例中关于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各单位、各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复杂天气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防范。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季节气候的变化信息,加强恶劣天气下的工作落实,建立科学有
    •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