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没有征收被使用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7 12:30:57 254 人看过

一、土地没有征收被使用怎么办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

违法征地举报材料有:

1、非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

2、占地位置、面积、土地类别;

3、占地时间、占地方式、用途;

4、请求事项等。

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征用土地制度合理存在的前提,如果在缺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土地征收是严令禁止的。征用土地-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征地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凡是前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

第二、公共利益原则,一切打着公共利益名义所实施的商业拆迁行为都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拒绝。

第三、禁止逼迫拆迁原则,凡是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暂停工作等任何违法行为,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都是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要负法律责任。

第四、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涉及被拆迁人住房变动的,拆迁后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第五、补偿方式自由选择原则,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对于农村房屋,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选择置换宅基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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