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被反聘会取消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10:12 180 人看过

退休后被返聘可以存在劳动关系。退休之后,如果劳动者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没有领取退休金的,可以将其视为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是如果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则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一、凡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退休金手续的

凡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的问题:凡到了退休年龄不去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应当分两种情形考虑:一、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再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二、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实际上,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是无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从而单位也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二、退休人员能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属于劳务关系。退休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三、60岁以上的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合法吗

如果超过60岁的劳动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继续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退休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返聘后一般以劳务关系处理。该返聘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不能再签劳动合同,应当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退休劳动关系还被法律认可吗?
    退休劳动关系也还是被法律所认可的。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对于未办理养老保险却已达退休年龄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问题作了补充规定,即该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相关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
    2023-06-20
    108人看过
  • 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1)相关条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劳动者一般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活动而获得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劳动活动并获取相关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其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各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故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应该强制退休。在强制退休之后,为保护退休人员的利益使其生活有保障,国家建有离退休制度,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就法定退休年龄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如美国)没有退
    2023-03-02
    267人看过
  • 退休后连续返聘劳务合同怎么取消?
    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一般没有补偿。单方面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双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补偿金的,根据约定执行。一、返聘人员年龄条件返聘没有年龄规定。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二、单位不和返聘的员工签劳动合同合法吗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第二、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2023-03-20
    103人看过
  • 退休返聘是雇佣关系吗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领取养老金的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l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023-03-01
    283人看过
  • 在校生兼职、保姆、退休后返聘不是劳动关系
    近日,昆明市人社局转发了昆明市中院一则有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一些误区的长微博,公布了三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以提醒劳动者注意。案例1在校生兼职小李是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读),读书期间一直在某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但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均未被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采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亦未获得支持。法官释法:在校学生在外兼职,双方不属劳动关系。本案中,小李虽年满16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小李在教育培训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案例2家政服务员徐阿姨经私人介绍到王家担任家政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徐阿姨需工作6个
    2023-06-10
    191人看过
  • 退休以后工作属于劳动关系吗?
    退休后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一、退休证有什么用处?1.退休证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是正式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的标志性证明文件。2、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合法证明,是提取清算住房公积金的的必备证明之一。3、退休后再就业用工关系。退休后继续工作,退休证是用人单位区分劳动关系主体的法律性依据。退休后,就可以不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限制,比如辞职不需提前30天。而是劳务关系性质用工,双方更加自由些。4、能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待遇或优惠的证明。5、
    2023-03-24
    145人看过
  • 退休后能不能算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退休后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职工退休后的退休工资怎么计算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具体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
    2023-07-28
    97人看过
  • 离退休人员返聘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果用
    2023-04-26
    495人看过
  •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养老金会被取消吗
    一、退休后被判刑退休金是否受影响?坐牢后没有退休工资,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根据这一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是不能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
    2023-03-21
    442人看过
  • 返聘退休职工协议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徐正和诉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劳动合同纠纷案原告徐正和,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被告北京市建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建华学校)。抗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徐正和系北京市某小学的退休教师,其于1996年起至2000年连续被建华学校聘任为美术教师,2000年7月20日双方续订了聘任合同一份,聘任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01年7月20日止。徐正和月工资为2011.8元。2001年2月15日建华学校向徐正和下发通知书一份,该通知称“……学校从提高质量、创办教育特色考虑,对教师队伍进行调整,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2月10日起不再聘任徐正和教师……”。徐正和不服建华学校解聘决定,申诉至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徐正和的申诉请求。徐正和诉称,我于1996年9月起连续被建华学校聘任。2000年10月我向校领导写了一封批评信,2001年2
    2023-04-22
    123人看过
  • 退休人员被返聘是否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退休人员被返聘是否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劳动权,并未禁止用人单位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工作,也没有禁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享有劳动权,法律未剥夺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权;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一、退休人员不再属于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一规定完成了劳动行为能力取得条件,但何时为劳动行为能力的丧失,却没有相应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与《实施条例》的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为劳动者依法享受
    2023-06-10
    329人看过
  • 退休返聘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一、超过60岁的劳动者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二、劳务合同适用哪些情形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以下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务关系,应当签订劳务合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
    2023-03-19
    328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
    2023-05-05
    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包含退休人员吗
    劳动关系一般不包括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是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已经退休,再次被单位聘用的,则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超60岁单位能否聘用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协议即劳动合同。60周岁以上的人员已经过了法定退体年龄,已经不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和与社保机关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聘用这类人员只能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以其提供劳务获取一定的劳务报酬。二、停薪留职社保怎办停薪留职多见于老牌国企,现实中有许多劳动者因私人原因或其他客观情况,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双方劳动关系,停发劳动报酬,退出工作岗位,暂时停止双方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的人身关系的
    2023-03-30
    7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劳动者通过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劳动关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当员工的工作年限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则员工与公司就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员工可以不用上班而享有社会保险的待遇。但i是有些公司为了留住一些专门人才,通过退休返聘再聘请员工回到工作岗位后,那么员工和公司之间是否还是可以形成正常的劳动关系呢下面为您讲解关于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一、退休返聘时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1)相关条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
    • 劳动者病退可以取消劳动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病退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的。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退休返聘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 退休人员返聘,解除劳动关系后,还有赔偿金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
    • 再次建立劳动关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