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哪些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6:12:58 376 人看过

1、适用对象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期间起算点不同。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一、监察与检察职权分工

监察与检察职权分工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的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依据是监察法;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适用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

二、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结果不同;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原刑罚的。缓刑期满,视为不执行刑罚,假释提前释放,有条件不执行原刑罚;

4、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判决时作出的,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的,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5、期间具体要求不同;假释要求更高;

6、实质适用条件不同;缓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悔改态度好;假释是认真遵守监狱规定,积极工作。

三、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3、提起的条件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

4、提起期限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提起二审程序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

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以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使用第二审程序审判。

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可以是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相关规定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主要区别是什
    2023-07-04
    360人看过
  • 如何区分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
    一、如何区分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是以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的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件。其目的都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但二者又存在诸多不同,只有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更好地认识除斥期间的性质。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立法精神不同。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2.适用客体不同。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但并非所有的形成权民法都设定除斥期间。3.期间性质不同。除斥期间规定权利存续的固定时间属不变期间,除法律有特殊规定者外,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且期间较短,以早日确定当事人间的关系为目的。4.期间计算不同。因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请求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且具有共同特征,因此,各国民法均在法律上作出了总括性的规定。5.法律效力不同。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本身当然消灭。而诉讼时效的效力,尽管各国民事立法的
    2023-09-19
    107人看过
  • 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一、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的结果就是除斥期间届满以为了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权利就丧失了在法律上的胜诉权,你提起诉讼法院就会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除斥期间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但是在除斥期间内保护的实体权利不会以为除斥期间届满而丧失。二、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有如下区别:1.立法精神不同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却是维护与原法律关系相对立的新的社会关系。2.适用客体不同除斥期间的客体一般为形成权,但并非所有的形成权民法都设定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但也不是一切请求权均应适用诉讼时效。通常认为,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中财产返还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三、超过除斥期间的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
    2023-07-17
    152人看过
  •  区分诉讼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差异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是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但也适用于某些请求权。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但也适用于某些请求权。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信息来生成法律分析。请提供有关法律标题、正文内容或者相关背景的信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是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但
    2023-08-27
    71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诉讼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与诉讼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和期间的区别是两者的定义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期间,是指为审判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而规定的期间。如送达期间、审理期间、上诉期间等均属之。诉讼期间依其性质和效力可分为法定期间和裁定期间两类。前者由法律明文规定,多为不变期间;后者由审判机关根据审理情况裁定。二、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包括: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
    2023-06-12
    1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除斥期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纠纷除斥期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2)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1)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2)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3、法律效力不同。(1)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2)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4、期间性质不同。(1)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原因中断、中止或延长;(2)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和延长的规定。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2023-06-19
    39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时效除斥期间的区别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1年申请时限并非除斥期间。当有不可抗力存在时,可适当延长。该复函于2005年2月1日作出,可以适用于本案。2、《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是出于促进预防、康复优先和及时保障的立法初衷,如果不允许申请工伤认定,显然与此相悖。3、用人单位的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而劳动者的申请期限却不可以延长,不尽合理。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申请时限可以适用中止、中断,待原因消失后再重新计算。4、除斥期间是民法学中关于时间的概念,是否当然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尚无定论。
    2023-05-01
    344人看过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定义及相互作用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吗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人们对此十分熟悉。而关于除斥期间,立法规定就相对较为分散了,加之其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
    2023-07-11
    368人看过
  • 除斥期间适应诉讼时效中断吗
    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实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
    2023-04-02
    352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权利人不请求诉讼权,其胜诉权消灭。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自愿偿还,对于债权人而言不属于不当得利,但在破产宣告后或之前一定期限,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承认或承诺偿还,实际上是对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侵害。因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即使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一定期限或破产宣告后承认该债权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亦认定无效。一、应对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1、重视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2023-03-12
    209人看过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间,而且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5、适用的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只在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是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间。一、除斥期间为什么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
    2023-03-12
    304人看过
  • 除斥期限和除斥诉讼时效的异同比较
    六种。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第二、构成要件不同。第三、法律效力不同。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多久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三、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四、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
    2023-07-08
    94人看过
  • 除斥期与诉讼限制
    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他们之间的区别有:适用对象不同、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普通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什么区别1、法律后果不同虽然普通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都表现为某种权利的消灭,但是,普通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2、期间不同虽然普通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以一定事实状态存续一定时间为内容。但是,普通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3、适用依据不同普通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权利受害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023-07-07
    91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排斥期间的异同比较
    诉讼时效与排斥期间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排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或请求权;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需要两个要素,即法定期限和权利继续不行使的事实状态;排斥期限只需要一个要素,即法定期限;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不消灭不行使权本身,只消灭附着在其上的胜诉权;在排斥期间,权利本身被消灭;4、期间起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即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排除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日起计算。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包括什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
    2023-07-05
    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合同约定的期限算不算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具体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当存在法定情况时才会适用除斥期间,一般从合同订立时算,而诉讼实效是当对方违约或侵权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胜诉的时间,一般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害日起算。除斥期间一般体现于形成权,用于确认或改变某种法律关系,一旦期间过了将丧失权利本身。而诉讼时效则主要对于请求权,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你请求的期间,期间一过后权利还是被法律认可的,但将不再有胜诉权,
    • 诉讼时效的含义是什么,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供厂垛断艹登讹券番猾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
    • 参与聚众赌博被抓,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8
      1,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除斥期间针对的是“形成权”。2,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但是相应的对方取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除斥期间经过后形成权消灭。3,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存在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况,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拓展资料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
    • 法定除斥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排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怠于履行请求权,期间完成后,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属于消灭制度,但这种民事权利不属于消灭制度)。债务人一旦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典型的是撤销权。一旦过期,权利就会被消灭。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超过一年无合同撤销权,成为不可撤销
    •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届满之后债权人对保证人的从债权(保证债权)消灭;诉讼时效是胜诉权消灭期间,其届满后实体权利并未消灭(有债务而无责任)。这些差别决定了该期间根本不是诉讼时效。两者主要的相同或者近似之处是:适用的对象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