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由谁负责监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8:42:14 433 人看过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一、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

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二、假释的法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对罪犯裁定假释的时候,司法机关就会告知罪犯具体的监管机关,及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包括罪犯最为关心的假释考验期,在假释裁定书中标的都很清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
    一、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假释考验期的具体有多久要看原刑罚如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三、假释的具体流程假释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1.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
    2023-06-27
    106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限有多久,什么是假释考验期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刑法》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
    2023-05-02
    89人看过
  • 管制的假释考验期存在吗?
    一、管制的假释考验期存在吗?管制的假释考验期是不存在的;因为管制不适用于假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因此,拘役和管制是不能假释的,但如果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行为的,那么也是有可能减刑的。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定义不同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2、刑期不同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
    2023-04-13
    285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由什么执行单位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教育,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一、哪些人不适用假释从上文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制度的阐述可以知道,并非所有的人都适用假释。假释的对象只是满足一定时间条件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因此,不适用假释的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2023-06-20
    181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由谁负责管辖
    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管辖。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虚假诉讼15万判几年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虚假诉讼罪的规定处罚。二、庭审时如何反驳原告虚假诉讼庭审时要想驳原告虚假诉讼,可以进行反诉,但应当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3-11
    72人看过
  • 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谁负责管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以及听证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2023-07-13
    211人看过
  • 简析假释考验期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考验期内遵循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
    2023-06-11
    102人看过
  •  我国市场监管体制由谁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个政府部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它由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合并而成,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部门的一个职能部门,由于各个地区的整合,现在被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个部门由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合并而成。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了 解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 负 责 哪 些 范 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个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具体而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广告宣传和监督管理
    2023-09-10
    178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假释考验期限如何计算
    一、假释考验期是什么意思假释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考验期限如何计算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三、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
    2023-04-11
    380人看过
  • 假释人员由谁监护
    假释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只有达到符正当律的划定时才能对其假释,假释期间不需要监护人,只有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才需要担保人。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2023-04-15
    338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是否包括假释考验期?
    在假释考验期间,犯罪分子会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假释监管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原判将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若假释考验不合格,将依相关规定和原罪数罪并罚,若违反监管规定,则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法。在假释考验期间,犯罪分子会依据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假释监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考验不合格的,发现新罪漏罪的依相关规定和原罪数罪并罚,违反监管规定的,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法。假释考验期是否属于缓刑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而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同时执行。因此,假释考验期和缓刑考验期并不完全相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假释考验期和缓刑考验期可能会出现混淆。在这种情况下,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裁判
    2023-11-12
    435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内,负责实施监管的部门是哪个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罪犯居住地派出所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一、判缓刑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吗不一定。实践中,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综上,缓刑不一定回老家执行,如果你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二、缓刑是指什么,被宣告缓刑有哪些后果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法律后果: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
    2023-06-25
    318人看过
  • 假释考验期限及其考察
    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教授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仍然保持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必须有一个恰当的考验期限,以保证对罪犯的继续监督改造。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对有期徒刑犯假释考验期限的掌握,一般不能少于六个月。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假释考察的监督机关是罪犯假释地的公安派出所。刑法第八十四条对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即: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
    2023-06-11
    113人看过
  • 管制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六个月?
    管制是不存在着假释考验期限的。毕竟并不属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所以不能够适用假释,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
    2023-04-06
    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到期验收由谁负责和监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
    • 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4
      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公安机关。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对于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假释考验期其实就是剩余的刑期,但如果是无期徒刑犯罪分子的话,那考验期就是十年。
    • 缓刑考验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就要宣告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
    • 桩基由谁负责谁负责验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7
      桩基成孔验收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假释罪犯收监谁负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1
      第四百五十七条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