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大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3 02:28:24 148 人看过

一、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二、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律是完全支持的。

四、在签约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五、老公或老婆其中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共同还钱吗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借的债务,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共同还钱。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六、民间借贷官司的保质期是多久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律常识:有关拍卖的规定
    拍卖,又称竞争买卖,是指以公开竞争的办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当事人的出卖方式。拍卖属于一种特殊买卖,其特点是多数买受人公开竞争购买,但以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的成立一般要经过3个阶段:(l)拍卖表示。拍卖表示包括拍卖公告、货物展示和拍卖师作出的拍卖,又称竞争买卖,是指以公开竞争的办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当事人的出卖方式。拍卖属于一种特殊买卖,其特点是多数买受人公开竞争购买,但以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拍卖的成立一般要经过3个阶段:(l)拍卖表示。拍卖表示包括拍卖公告、货物展示和拍卖师作出的拍卖表示。拍卖虽然有拍卖表示,但其性质上仍属于要约引诱,而不是要约。因为,拍卖师不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拍卖师的报价只是为了引起竞买者的竞买。根据第50条的规定,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说明,否则,拍卖师应对竟买人的最高报价必须拍定。如果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
    2023-06-09
    492人看过
  • 铁路安全法律常识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中国铁路经过五次大提速后,于2007年4月18日实施了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客运列车运行速度由现在每小时160公里提高到每小时200公里以上,这标志着我国铁路既有线提速跻身世界先进铁路行列,在我国铁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由于提速列车速度快、冲力大、刹车制动距离长,一旦与违反铁路有关规定擅自进入铁路两侧防护网内的行人、车辆或大牲畜发生碰撞,就可能导致车毁人亡,危及到成千上万名旅客的生命安全,酿成重大的行车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和难以弥补的创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规定。一、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和玩耍,严禁破坏铁路两侧防护网。《铁路法》五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六条规定:
    2023-04-23
    239人看过
  •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法律知识库
    本文列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等机构的工作,以及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等人事任免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23-11-16
    264人看过
  • 关于带薪年休假有哪些法律常识
    你有享受过年休假的待遇吗?自“年休假”这个法定概念提出以来,有企业或多或少有对之存在抵触的情绪,有的企业不愿意配合职工休年休假、有的即便配合了也会利用职工对年休假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进进行相应权利削减。本文通过介绍几种常见情形,让大家更了解“年休假”的神秘。一、哪些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什么时候才轮到我休年假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即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则满足获得年休假的资格。而对于“连续”又该如何理解,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释明:“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该复函表明,连续工作的12个月可以等
    2023-05-05
    473人看过
  • 处理民间借贷关系的小常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
    2023-06-07
    25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六大法律常识
    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2、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所谓人合性,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的对外信用主要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故人合公司的股东之间通常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关系。所谓资合性,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企业的信用基础。资合公司的对外信用和债务清偿保障主要取
    2023-06-09
    363人看过
  • 网上借贷的法律常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贷款平台是否有经过银监会批准成立、是否持有金融牌照;平台的贷款利率多少,是否很高昂等。一、建设工程合同可以不写金额吗合同不写金额,也是可以的。只要双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和数量都确定了,该合同就可以算成立了,即使没有写金额,也没有关系,是否有写金额,跟合同是否成立,没有太大的关系,毕竟双方还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标的的金额,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就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标的的金额是多少。二、p2p理财是不是非法集资?现今只要是属于正规的P2P理财平台都是可以洗清非法集资的嫌疑的!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以下简称“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社会公众以及公开宣传等概念的边界进行了明确。其一,看资质,以平台是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便擅自开展集资活动以界定其“非法性”。其二,看
    2023-04-10
    433人看过
  • 年终将至,关于“年终奖”的哪些法律常识?
    一、单位可以不发年终奖吗?虽然,我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是企业必须发放的,但是其实对于是否应发年终奖、如何发放年终奖,还是有章可循的,简而言之,即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无约定但单位有规定的,规定说了算;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有约定的那就是必须发,如果约定了年终奖以各种理由不发的,那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且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约定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不发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权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可见年终奖也
    2023-06-19
    154人看过
  • 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法律常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2、购、建自住住房并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4、有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并提供担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二、借款人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三、所购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商品房销
    2023-05-05
    234人看过
  • 行政拘留5大法律常识
    1、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是一样的吗?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
    2023-04-13
    407人看过
  • 关于年休假的常识
    一、法律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条例》第3条规定,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条例》第5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而根据《条例》第7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这些规定说明,主动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
    2023-06-19
    491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常识
    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一般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持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而产生的争议。主体必须合法。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目前受理的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公民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受理范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受理。外地企业在我市开办的二级法人企业,如分公司、办事处,与我市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由合同履行地所在仲裁机构立案处理,但对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和解。向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双方调解不成,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机构作出处理的劳动
    2023-04-22
    397人看过
  • 关于破产清算的法律常识
    1、破产清算的前提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因此,破产所需达到的条件有两个:(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明显缺乏偿债能力。关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规定了两个要件:(1)债务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2)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申请破产程序的核心目的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
    2023-06-06
    395人看过
  • 房屋转租的相关法律常识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房屋转租要注意事项首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2023-06-10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关于管制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0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中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
    • 有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常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9
      现实生活中是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双倍赔偿金。
    • 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分期付款合同、样品买卖合同、试用合同、拍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不同类型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 网上借贷的法律常识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2
      网上借贷的法律常识: 1、借贷手续要齐全。 2、借贷用途要合法。 3、借贷利率要适当。 4、借款催收要及时。 5、借贷保证要具备。 6、法律责任要明确。 网上借贷的注意事项: 1、要选择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2、不要被“无息”所迷惑。 3、要看清合同的各项条款。
    • 未成年工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7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