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22:01:48 387 人看过

如果用人单位和银行解除了公积金托收关系,然而我们想要继续托收,就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手续。我们国家对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是一定法律规定的,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法律依据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

二、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

三、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绍兴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绍兴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法律依据(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省级法律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二、绍兴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流程怎么走1、申请:单位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
    2023-05-24
    194人看过
  • 宁波住房公积金退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退缴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宁波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条件职工发生住房公积金多缴等情况三、宁波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地点具体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大厅(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3楼公积金专窗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45四、宁波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五、宁
    2023-05-13
    117人看过
  • 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需要什么资料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需要什么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二、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需要重新托收的三、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设定依据国家法律依据(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省级法律依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也可以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023-05-13
    158人看过
  • 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流程怎么走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重新托收流程怎么走?申请:单位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办结: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经审核
    2023-05-13
    64人看过
  • 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
    2023-05-13
    493人看过
  • 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宁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和核算;(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五)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
    2023-05-1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宁波住房公积金可以拨打12329查询;或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
    •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10
      1、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一式三联的《鄞州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支取申请书),应正确填写《支取申请书》除金额外的所有内容,并在第二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鉴章; 2、职工持《支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面二份,反面一份)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住房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细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银行卡或定
    • 宁波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6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款馀额的,首先由所属公司验证,发行提取证明书。2、员工应持提取证明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天内作出允许提取或不允许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3、允许提取的,请求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 冻结查封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冻结查封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且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也明确将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那么,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就可以作为被执行的标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对禁止查封的财产作了以规定:(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所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