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08:15:23 178 人看过

一、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然后重新计算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可以知道,人民检察院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然后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二、补充侦查的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退回案件,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然后补充侦查的次数是有限制的,补充侦查不是无数次的,补充侦查是以二次为限的,经过2次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  第五十七条 根据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管辖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的执行等诉讼程序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n根据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管辖案件时,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执法、司法机关依法行使相关权力,其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和司法裁判而签发的法律文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采取的措施,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发现新罪重新计算侦查时间吗
    1、发现新罪重新计算侦查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吗?1、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
    2023-02-25
    398人看过
  • 补充侦查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取保候审怎么处理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当检察官认定所取得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案件仍有需要深入调查的部分,往往会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给警方以供其展开进一步的补充侦查工作。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及时推进,避免被告人逃避司法责任和干扰庭审程序的正常进行,检察官通常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地点,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以确保他们随时接受传唤,不影响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2024-07-20
    453人看过
  •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7号)第一百四十七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二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
    2023-04-28
    264人看过
  • 补充侦查期间律师会见怎么收费
    一、补充侦查期间律师会见怎么收费在补侦阶段,律师对当事人进行会见活动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额外收费方面的限制,而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依照彼此之间达成的委托协议进行商定决定具体费用的数额。律师服务收费的定价则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控,但是必须遵循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准则,以保证收费行为的合理性以及公正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有关费用,不得计入律师服务费。”二、补充侦查是好还是不好关于逮捕之后展开的补充调查工作对案件究竟有益或是有害,并不能一概而论。这主要取决于检察机关所希望搜集到何种证据,倘若这些证据可以进一步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责,那么对涉案人员来说,无疑是有利的;然而若是补充调查后发现刑罚方面的证据依然匮乏,情况或许便无法乐观地看待,因为在此过
    2024-07-16
    328人看过
  • 发现新的犯罪谁侦查
    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7号)第一百四十七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二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
    2023-02-10
    187人看过
  • 检察院拒绝补充侦查怎么处理
    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若依然证据不足就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必须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退回补侦以两次为限,第三次公安机关不应当收卷,如若第三次退回卷已收,公安机关应当以在法定期限内案件不能办结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取保或监视居住,否则,就是超期羁押,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
    2023-06-14
    151人看过
  • 补充侦查简介:何谓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有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类别:(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
    2023-07-07
    62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间发现新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新罪的,要从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一、具体情况1、犯罪嫌疑人不讲真
    2023-03-26
    237人看过
  • 补充侦查怎么延长期限呢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据此,如果人民检察院在两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可以再延长期限,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23-06-14
    237人看过
  • 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可以改口供吗
    补充侦查可以改口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第三百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第三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检察院审理的案件一般都是涉及到的他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故而在审理时一定要确保掌握了切实的证据,若是突然在审查的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以开拓审理的,就需要将案件进行退回侦查,退回
    2023-08-10
    381人看过
  • 补充侦查是什么?补充侦查有哪些方式?
    一、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三种,即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关于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但六机关《规定》第27条对《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解释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这一规定,实际上已取消了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二、补充侦查有哪些种类(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
    2023-07-18
    158人看过
  • 审判期间能否补充侦查证据
    一、审判期间能否补充侦查证据1.审判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但不能由法院主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需要由检察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启动方式和后果1.启动方式有两种:(1)公诉人建议: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2023-07-26
    474人看过
  • 羁押期限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
    2023-06-11
    472人看过
  • 拘留期间发现新罪行不能重计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在实践中,有的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尚未报捕之前,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按照上述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重新计算拘留期限。支持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在侦查期间的时间跨度为立案后至侦查终结前,拘留属于羁押性强制措施,故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笔者认为,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而重新计算拘留期限,属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不当。《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的在侦查期间应当严格限定在逮捕后侦查期间的时间范围之内。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来看,侦查羁押期限均指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因此,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能拓展解释为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并且,《刑
    2023-06-11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现新犯罪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发现新的犯罪补充侦查是可以的;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发现新罪一般如何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侦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2、嫌疑犯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应调查身份,调查拘留期限自调查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调查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法确定身份的,也可以以自报的名义起诉审判。
    • 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国家的宪法有哪些相关法条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6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有三种情况,你所述情形可以用下面这一种: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追问 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属于侦查期间范围吗? 追答 侦查是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你所述为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情
    •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
    • 如何认定新罪新犯罪如何处理补充侦查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2
      如果发现嫌疑犯有其他重要罪行,应立案调查(并行事件),同时从发现之日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调查拘留期限。整个案件不受补充调查期限的限制。1、侦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拘留期限。2、嫌疑犯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应调查身份,调查拘留期限自调查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调查犯罪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