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侵权责任第三人过错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9:19 54 人看过

1、校外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

如果在校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损害是由校外第三人造成的,只要学生仍处于学校监管之下,就应根据学校在安全保护方面有无过错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其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机率,学校就应当为受害学生向第三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学校不能以第三人的过错主张免责。

2、未成年学生之间在校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

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校一般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学校教职员工明知存在危险,而没有采取措施避免结果的发生,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学校与侵权行为人不构成共同侵权,学校与侵权行为人的监护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应根据学校与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承担按份责任。

3、对于因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设备等不安全因素造成学生人身损害

学校作为学校设施、设备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因此类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并且学校必须就管理上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于承担责任。学校管理上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应考虑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习惯中有关确保人身安全的具体规定和技术要求。

一、两个学生在教摔跤一个受伤责任谁负责

1、两个学生在教摔跤一个受伤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关的责任。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2、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此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下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人过错相关文章
  • 第三人过错有哪些赔偿责任
    (一)第三人过错的一般规则——应当免除(免责)、减轻名义侵权人的赔偿责任。1、名义侵权人的含义:名义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媒介,名义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只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1)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从纯粹事实角度观察加害人的行为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的客观联系;(2)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在被告人的行为与加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2、免除责任条件:(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第三人过错是免责事由。3、减轻责任条件:(1)第三人过错不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2)第三人过错和加害人行为都是损害发生或者扩大的原因。(二)第三人过错特殊规则——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1、不真正连带责任:(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
    2023-06-18
    429人看过
  • 过错责任侵权责任吗
    过错责任原则属于侵权责任的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完全一样吗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不完全一样。过错推定实际上是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因为过错推定以确定过错为目的,在责任的构成要件上,与过错责任原则一样,均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最终依据,因此,过错推定仍然保持了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所具有的制裁、教育、预防、确定行为标准等价值和职能,不是,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也有所区别。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在很大程度上对加害人加强了严格责任,所以,过错推定责任的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过错推定的发展使过错责任的职能从教育、预防的作用向赔偿作用倾斜,但是,过借推定责任仍然是基于过错的责任,因此仍保留了过错
    2023-07-28
    497人看过
  • 过错方在侵权责任中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如何赔偿保洁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
    2023-07-10
    318人看过
  • 工伤职工过错责任如何确定
    现行劳动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是否因过失或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但从民法的相关原则来看,有过错的劳动者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劳动法有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时,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故意或重大过失;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可以采取两种措施:1。经济补偿。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应当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为此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各种赔偿和赔偿不应计算在内;损害是劳动者过失造成的,应当根据过失的严重程度、程度和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劳动者只有一般过失的,一般可以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5-10级残疾人和不构成残疾人。工伤职工
    2023-08-08
    368人看过
  • 民法侵权责任中如何认定过错在哪
    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实施的侵害行为所表现出的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状态,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结果,仍然积极地追求或者听任该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未能预见损害后果,并致损害后果的发生。未尽一般人对他人人身、财产的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未尽处于行为人地位的合理人对他人人身、财产的注意义务,为一般过失。一般人和合理人的注意均系客观标准,有利于不同程度过失的认定。关于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前者是指积极产生认识到或预见到的结果的心理状态,后者是指缺乏足够的注意。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过错民法典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需要有过错,而过错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2
    88人看过
  • 学校侵权责任承担责任吗
    学校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死亡的,如果是他人造成的,由他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承担连带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一、校园内发生侵权事件赔偿责任是什么?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
    2023-02-20
    483人看过
  • 怎么认定侵权责任过错
    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承担责任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进行认定,若其被推定为有过错的,同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酒店退房后如何划分污渍赔偿酒店退房后,污渍依据酒店相关规定赔偿。退房前酒店有责任去检查房间内物品是否有损坏或遗失。如果已经准予退房,可认定房间物品完好,之后再来主张房屋产品损坏,无法证明该产品是本人损坏的,可以拒绝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救人不当致死有责任吗合理的施救行为不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因采取的救治措施有过错的要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民法典
    2023-02-04
    292人看过
  • 民法典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的侵权责任有什么规定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环境污染的形式主要有哪些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问题,每天超过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
    2023-06-19
    317人看过
  • 投保人如何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人?
    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被保险车辆的车主,虽然这个保险是对第三者进行赔付,但车主仍然是保险关系中的被保险人。当车主,或者车主指定或允许的其他驾驶者在驾驶或者使用这辆车的时候,对第三者造成伤害或者损失,则保险公司需要对第三者进行赔偿。保险人是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车主,但保险赔偿金是由第三者获得的。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是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第三者是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实施强制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
    2023-07-07
    314人看过
  • 学生被侵权是学校的侵权责任吗?
    一、学生被侵权是学校的侵权责任吗?不一定,学校在一定情形下具有侵权责任。根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如何界定?1、直接的责任形态和间接的责任形态。这是侵权责任的最基本的责任形态。这种判断的标准主要是责任是有行为人自己承担,还是有与其有特定关系的相关责任人或与种物件有管领关系的人来承担,如果是前
    2023-06-17
    96人看过
  • 过错推定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吗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下述情况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二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三是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偷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四是在动物损害责任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案例措施造成损害,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造成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五是在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及悬挂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林木致人损
    2023-04-21
    420人看过
  • 第三人过错的认定
    第三人过错
    一、第三人过错的认定第三人的过错是指不法行为人、原告之外的人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故意或过失。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饲养的动物侵权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第三人的过错法律后果依据第三人的过错是否构成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有以下情形:1、构成损害发生的惟一原因。此种情况,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2、不是损害发生的惟一原因,即行为人的行为中介入了第三人的过错。此种情况下,根据第三人的行为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而分别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三、侵权人与第三人的责任形态1、不真正连带责任。(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
    2023-06-07
    307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事故承担过错责任吗
    学生发生事故后,是因为学校存在过错的原因造成的,学校就需要承担过错的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学校不存在过错行为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
    2023-06-13
    52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原则:无过错与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责任方如何要求赔偿1、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的方式要求赔偿。当然,成本最低的索赔方式就是与侵权人协商。另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
    2023-07-07
    6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的主观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第三人的过错既不同于普通过错,也不同于混合过错和共同过错。具体表现在第三人不属于被告和原告一方,在第三人有过错的情况下,第三人既可能... 更多>

    #第三人过错
    相关咨询
    • 2022年学生受伤时如何认定学校过错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要看具体事实,关键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履行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
    • 学校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0
      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学校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如其过错行为侵害学生人身时,自然应当对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在校园内人身受到损害,学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最高法院法释[2003]20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七条确定学校承担的是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如承担责任仍是承担侵权的责任,该类案件仍应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案件
    • 学校补充责任和校方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
      《侵权责任法》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民事行为能力及幼儿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不同情况,作出明确的责任划分:过错推定责任主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
    • 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应当如何认定学校在事故中的过错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
    • 学生在学校受到侵害,如何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7
      学生在学校受到侵害是指学生在学校校园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民事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幼儿园和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学生在学校发生被侵害或者侵害他人事故后,首先要分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