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鉴定由谁来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51:15 181 人看过

人身伤害鉴定由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

人身伤害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方式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只规定了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录,没有像司法鉴定这面全面的记录方式。

其中,如果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检查的、对重要检材取证的,司法鉴定规则做出了特别的规定:

1、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的,应当由女性司法鉴定人进行;无女性司法鉴定人的,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2、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监护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单位、亲属、朋友。

3、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

4、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5、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这些特别的规定,充分保障了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保证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由于司法鉴定是最早是“来源于刑侦鉴定(死亡原因、毒理、物品痕迹、现场痕迹、文检、尸解)、交通事故鉴定”的。是相关技术部门在业务范围上的“拓展”,所以,在鉴定的程序上要明显严格于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鉴定规则中,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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