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益行政诉讼制度之司法权的实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6:15 147 人看过

从现行法律上讲,我国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至今尚未确定公益行政诉讼这一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公益行政诉讼的案件却层出不穷,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原告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首要条件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若干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将相对人原告资格论改为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论,加强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纠正实践中被理解为只有行政行为特定针对的相对人才能成为适格的原告这一想法,并赋予相关受害人的原告资格,扩大了诉权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公益行政诉讼因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所以胜诉的甚少。

一、公益行政诉讼的概念

公益行政诉讼是我国法学界特有的概念,关于公益行政诉讼的概念,首先应明确公益的涵义,马怀德教授认为,公益有双层含义。第一层是社会公共利益,则为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利益。公益的第二层是国家的利益。所谓公益诉讼就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而出现的一种诉讼。公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时,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请求或向特定机关提出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这类诉讼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它表明了人们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的增强。

二、公益行政诉讼司法权实现的障碍

《若干解释》第12条之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表明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享有原告资格,并且有间接利害关系甚的人也应该有原告资格。所以说这一规定应征了现代行政诉讼法不断扩大原告资格的范围这一趋势。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只有直接利害关系才被承认。因此,鉴于我国现行诉讼制度的缺陷,导致公众无法直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来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所以我国公益诉讼的缺失使得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制度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三、公益行政诉讼司法权实现的必要性

1.填补现代法制的空白的需要。即指那些依法治思想或者法律条文对某些问题应加以司法控制而实际上没有实现司法权的现象。因违法相对人不起诉,其他人没有起诉资格。如果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赋予公众对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的资格,建立公益诉讼能唤起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随着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在法治社会中,面对不公平、不合法的事,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利通过司法救济的最终程序得到解决,就可以填补现代法制的空白,从而实现司法权。

2.遏制违法行为发生、实现公民权利义务。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可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生活中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侵害社会公众的利益。现实的民事侵权纠纷中,包括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法律若允许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诉讼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诉至法院,则能唤起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可能有人会说这也可能引起诉讼权利的滥用,但公益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特定的,仅限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因此,造成滥诉的可能性较小。即使这样,为防止诉权滥用,可以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建立反诉制度,以追究原告滥用诉权的民事责任。

四、结语

中国应早日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实现法律的价值。构建公益诉讼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公益诉讼的缺失使得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制度具有紧迫的必要性,消除限制原告资格的障碍,赋予任何组织和个人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是促进公益诉讼司法救济的前提,也能使我国司法权更好的得以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浅议我国行政诉权的实现
    行政诉权是请求法院做出公正裁判的权利,其内容包括起诉权、获得行政裁判权和得到公正裁判权。它是对公民独立人格的肯定、是对公民与政府新型平等关系的确认、是对公民“行政权益”的保障。行政诉权应当是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类自然权利的延伸,和其它诉权一样是一种反抗压迫和专制强权的权利,它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为宪法所保障。然而在我国,行政诉权的实现却存在着很多困难,使行政诉权的功能无法达到。一、我国行政诉权实现中存在的问题行政诉权的行使重于行政诉权的设定,行政诉权的实现重于行政诉权的宣告。然而在我国现阶段,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实现可谓困难重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行政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方面的原因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行政诉权的实现与其有直接关系。在现实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行政诉权实现的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对于某些行政案件,法院不敢审理。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
    2023-05-22
    294人看过
  • 浅析我国股东诉讼制度
    —读《公司治理视角中的股东诉讼研究》一书有感一、《公司治理视角中的股东诉讼研究》一书的内容介绍《公司治理视角中的股东诉讼研究》一书分为五章。(一)第一章:股东诉讼的基本理论股东诉讼是救济股东权利、解决公司纠纷的一种司法手段。股东诉讼的提起要求股东享有诉权。第一章股东诉讼的基本理论就股东诉权究竟是公法上的权利还是私法上的权利进行分析研究。(二)第二章:股东诉讼的公司治理作用之定性和定位分析公司治理仅仅依靠公司自治是不够的,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没有能力保护股东权利或者怠于履行职责时,还需要司法介入公司治理来解决公司纠纷、救济股东权利。这样公司治理因治理手段不同可以分为公司自治和司法调节。股东诉讼就是公司治理中司法调节的部分,是国家司法权对公司自治事物进行干预的表现。(三)第三章:股东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以公司出资人的身份,对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侵害其权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
    2023-06-15
    148人看过
  • 浅析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现状
    我国多年的企业改革,尽管在企业激励制度方面的设计也不少,如承包、租赁、奖金等,但这些制度都是着眼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管理者增加当年利润的积极性,但会出现管理者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的行为,使许多企业出现严重的潜亏,或者缺乏长期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经营管理着的收入构成中,长期报酬的比例很低,所以,设计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计划中,应当把长期激励作为重点。也因此,股票期权制度近几年在我国成为讨论的热点。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是1999年**股份推出的《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而最早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是**科技。当时广东福地共有16位高管人员从中受惠,每人获得奖金从32万元到36万元不等。现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进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探索,上海、武汉、深圳还制定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办法,一些在香港上市的红筹高科技公司如四通
    2023-06-12
    89人看过
  • 浅析修改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现实与理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1990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的《行政诉讼法》标志着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立法家们以公权不能自由处分从而排除了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由于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机关不象民事诉讼中的被告那样能自由处分自己的权益,或说不象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可以放弃某些权利,或主动放弃某些权利,就可以处自行和解,因此传统上的行政法学理论就死认为公法的具有不可放弃性与不可处分性,认为行政机关一旦作出行政行为,要么合法,要么就不合法。行政政关不存在有无权利放弃的思想行为,所以行政诉讼就不存在调解的基础。但笔者在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八年中,通过协调建议或暗示被告行政机关改变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动员原告(行政相对人)撤诉或者原告自行撤诉的,总是占年结案的40-50%左右;协调被告在行政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满足原告的要求,动员原告撤诉或原告自行
    2023-06-06
    365人看过
  • 浅析行政共同诉讼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共同诉讼,当然就有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是指原告或被告至少一方为两个以上的共同诉讼当事人,既有共同被告人,也有共同原告人。共同诉讼人这个概念反映的是诉讼的主体合并这一事实。构成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两个以上,且各为独立的诉讼主体。2、客观方面,诉讼标的须为共同。要么是标的同一,要么标的是同样。没有这些客观上的联系,彼此分割的主体又怎么能成为共同诉讼人呢?3、属同一人民法院辖区,如若分别由不同辖区法院管辖,同样失去共同诉讼的基础。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一、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在这种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即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即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一个或几个行政机关,针对一个或几个公民
    2023-06-06
    271人看过
  • 浅析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公司设立瑕疵
    公司瑕疵设立,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如果公司存在这种情形,那么它就会在法律上处于一种有别于其他正常公司的地位与状态。从理论上讲,公司设立瑕疵本应该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并且自始否认其法律人格的存在;然而,这种消极的做法,使既已存在的公司的法人资格简单地消灭,往往会对第三人、股东及公司员工等利益相关者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并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交易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可见,这无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类问题,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了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但是,不同国家的公司法对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的规定存在着较大差异,目前典型的有以下三种:(一)瑕疵设立有效。这种制度以英国、美国为代表,是指公司注册机关所颁发的设立证书具有推定《公司法》有关注册的所有要求均已得到遵守的确定性证据功
    2023-06-09
    321人看过
  • 法治国家呼唤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日前,湖南常宁的一位村主任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当地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将在收到诉状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中国青年报4月5日)。虽然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与村主任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作为一名普通纳税人以一名普通纳税人对税款的使用当然有知情权。这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公益诉讼,但是该案最终结果如何,恐怕不容乐观。近年来,类似的行政公益诉讼越来越多,但是大多原告以败诉或者以原告不享有诉权而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例如,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劲教授和贺卫方教授等提出过环境赔偿诉讼,自费代理松花江、松花江鲟鳇鱼和太阳岛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石油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设
    2023-06-06
    408人看过
  • 浅析代位权制度
    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合同的保全的目的在于克服以前长期存在的债务人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三角债等问题,确保交易安全,以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保障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民法典》中合同的保全制度主要有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一、代位权概念及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权利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必须是到期债权,而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这里应注意,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主要包括:
    2023-04-21
    491人看过
  • 浅论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的制约
    (作者:秦江锋)目次:引言一、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特征(一)自治性(二)法定性(三)双益性(四)非对称选择权。二、法定资本制对实施股票期权的影响(一)法律对股票来源的制约对发行新股的制约股票回购的制约同股同权制约和优先认购权制约。(二)法律对股票流通的制约(三)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四)股东诉讼的不足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股票期权的规制(一)美国股票期权的个人收入税政策(二)我国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政策结语引言: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第19章题为“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要提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报酬,充分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可以试行期权制。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约束、监督和制裁制度。”我国政府首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把股票期权企业制度提出来。对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一个企业内部
    2023-04-22
    280人看过
  • 浅析行政诉讼中的协调和解机制
    最高法院在我国不仅是一个司法机关,某种意义上更是一个政治机关,它处于我国整个司法系统的顶端,对于各级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发挥着十分重大的引导和指示的作用。同时,主流政治意识形态是必然及影响着司法运作程序和过程。因此可以说,最高法院的调解指导思想和号召一发出,必然会在下级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中起到重要的风向标性质的作用。该影响也必然会在我国的行政诉讼审判中体现出来。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必须以判决或者裁定的方式结案。但是,判决、裁定方式较为生硬,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与缓和,并且判决结果不易于被及时有效充分的执行。鉴于此,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中倡导适用协调和解的手段,使之成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的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和审判机制,来处理行政案件和行政纠纷,促成纠纷的有效化解,推动社会关系的缓和,防止矛盾激化,这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关于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引入协调和解机制,是
    2023-06-06
    249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提要]本文针对三类不同性质的行政诉讼,总结归纳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举证责任与举证时限,并比较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中举证时限制度的不同之处,分析两种制度差异的法理基础,最后提出了完善行政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若干建议。一、行政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举证时限,是指当事人就其应负举证责任的事项向法院提供证据时所应遵守的时间界限。以往,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中,尚无举证时限制度的系统规定,只是散见于有关的行政诉讼法律规范中,如《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2002年7月4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则对此进行了完善,在第一部分对举证时限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按照诉讼标的可以分为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以及行政赔偿诉讼,这三类诉讼性质不同,因此
    2023-05-22
    412人看过
  • 浅析行政诉讼实践中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的困境据一项调查数据分析,有25%的法官,40%的律师,21%的行政干部以为行政诉讼成审判只是一种形式,实际上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下面我们主要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所遇到的实际困境。通过表1、表2数据的分析,我们能够发现当下我国行政诉讼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收案少。根据2009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案件情况统计,行政案件只有120312件。其次,撤诉多。再次,应诉少。最后,执行难。问题的分析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中国有着数千年官本位的意识传统,在这种社会中,人们重亲情,重关系,轻视并常常超越作为普遍标准的法律、规章制度束缚,厌讼息讼,更不用说犯上的民告官了。行政诉讼收案数一直很少,而撤诉率也一直居高不下,且行政诉讼撤诉大多为非正常撤诉,原告撤诉也非心甘情愿,而是受外力影响错误认识,撤诉时原告利益未得到保护但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社会基础的缺乏一个法治社会进步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市民社会的逐渐
    2023-06-06
    310人看过
  • 浅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挑战
    [论文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公众环境权[论文摘要]:现实中屡屡发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共环境利益的情况,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在我国有着必要性和紧迫性。但目前立法规定却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要求格格不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受案范围、诉讼费用和奖励机制、审查方式、诉讼时效及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等方面对我国行政诉讼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应在改革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指特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或威胁到环境公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纠正、制止损害环境公益的行政活动的制度。诚然,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是目前我国相关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却在有些方面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要求格格不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以下方面对我国相关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一、对行政诉讼原
    2023-05-22
    300人看过
  • 浅析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
    我国的行政复议管辖模式中还有一种自我管辖。如《行政复议》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样一种自我管辖是违反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法官的自然公正的法律原则。自我管辖的设置既不符合基于领导权而产生的行政复议管辖权,也不符合基于监督权而产生的复议管辖权。是对行政复议公正性的极度忽视,产生的直接结果是使当事人丧失对行政复议的信任。(三)行政复议制度实施的社会环境较差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某种角度而言,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行政复议制度就会变成空中楼阁。而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实施的社会环境较差,具体表现在:1、在法律意识上,公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在一个法治国家,公民应该有较强的权利主体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治民不治官、官本
    2023-06-06
    36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包括: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 更多>

    #行政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新民事诉讼法制度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二)设立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和明确异议诉讼审理机构笔者认为,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局应设立执行实施、执行审查裁决和综合协调三个内设机构,真正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裁决权分离,赋予执行审查裁决机构对执行程序中执行异议的审查和裁决权。对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执行异议,可由裁决法官独任并书面进行审理;对重大案件或者案情复杂的执行异议,应由裁决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听证审查,有特殊
    • 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
      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 第二,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
    • 公益诉讼的制度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美国公民诉讼制度与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差不多。关于公益诉讼。推荐您阅读下面的文章,以获取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论文摘要: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对谁有资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和民事诉讼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对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依据及意义作了分析,阐述了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若干构想。公益诉讼;特征;意义;构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人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该如何体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衔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多元化救济手段,包括消费者协会调处等社会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实践中损害消费者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多为规模大,涉及面广、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当前普遍做法是行政手段维权,包括行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救济的优势在于简便、快捷、成本低、维权力度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亦注重与行政衔接。其中,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
    • 如何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上级概念是行政争议,其共同目标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解决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