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
(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本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一、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权利主体如何确认
1、公众认知确认法
该方法是指以公众的认知程度作为确定作者的依据。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只要有署名,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该署名人即推定为该作品的作者,即使该署名为笔名。只要公众根据署名可以毫无疑问地确定作者的身份,那么该署名就可以作为确认作者的依据。
2、推定代理法
该方法是指当网络上的作品没有署名或公众不能毫无疑问地确认笔名是谁时,将发表该作品的网站视为该作品的作者的代理人,由该网站代理作者行使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当作者公开其身份并证实其为作者时,网站的代理权终止,网站向真正的作者交付因作品产生的利益。该方法可以尽早确定权利人,有利该作品的传播和交易安全,同时,也不会给真正的作者造成利益损失。笔者建议,网站可以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代理协议约定该代理权。
3、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法
该方法是利用网络注册号和密码验证的方式证明网络作品的作者身份。一般来说用户在网上发表文章、登陆各种论坛或聊天室时都要输入注册号和密码,如果他能够顺利地登陆,并能修改密码、上载文件、删除文件,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就是作者。
4、电子备案法
该办法是笔者在著作权备案制度上的一种想法和建议。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的规定,任何依法可以取得著作权的作品一旦完成,作者即依法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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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特征性有哪些著作权的分类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组织、国家。 著作权的主体的取得: 一、权利人: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继受者: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者。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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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如何确定著作权主体的,该如何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0作品的作者是著作权的主体。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公民所拥有的著作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其中确定著作权主体的问题就尤为重要。一般来说,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本身的原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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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确认分类是如何确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 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 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