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6:12:42 446 人看过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其他债务涉及债务:

1、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或者经债权人同意,约定由一方单独偿还的除外。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主张夫妻债务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现在主要讨论共同债务的划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债务必须具有两个特点: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负债。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所负的债务。六、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债务的具体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债权人一般不认定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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