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了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对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资料,可以是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工作标识;员工名册等资料。只要双方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举证是容易被认可的。
劳务合同违约怎么办
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解决购房合同遗失的难题
248人看过
-
租房合同遗失,押金退还难题怎么解决?
378人看过
-
房屋贷款合同遗失如何解决
309人看过
-
合同遗失后的应急解决方案
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缺失怎么办?解决老板拖欠工资难题
199人看过
-
工伤认定决定书遗失了怎么办
406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
遗失购房合同应如何解决?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6针对购房合同丢失的情况,不必过于担忧。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根据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才能生效。未经登记的合同在法律上没有效力,相关部门也不会予以保护。因此,只要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可以从法律上消除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风险,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
-
个人劳动合同遗失如何解决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3个人劳动合同遗失是可以补签的。一般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复印保存的另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
怎么解决合同显失公平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9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借条遗失怎样解决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7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 2、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这样取得的尽管是间接证据,但加上较易取得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辅之其他证据,就可以形成证据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