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东省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编号:第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发展,及时依法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在佛山市(含市区、南海、顺德、高明、三水)辖区内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定期使用制度。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只对批准使用的土地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国家。各类地下自然资源和埋藏物仍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定期出让的范围。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和水利规划。第六条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定期转让、转让、出租、抵押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使用土地的,由外商独资企业向境外企业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营、合作企业应当向境内企业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申请。2、我国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批准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部门关于中方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除单个建设项目外,还可以有偿、定期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外商投资开发经营零碎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开发经营零碎土地。第八条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申请,会同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规划选址。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照《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征收,按照有偿、定期的原则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外商投资企业。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条市、县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将已经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已经开发符合建设条件的国有土地出租给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一条为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石湾区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直接与外商投资企业谈判。但所需土地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权限的通知》的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使用合同应当在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并登记。第十二条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原使用者,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与外商合资、合作,作为投资合作的条件,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一并出租给外商投资企业。但原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按年缴纳场地使用费。第十三条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应当载明土地的规模、期限、用途、城乡规划功能、建筑密度、容积率、环境保护、卫生防疫、交通等要求以及其他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期限可以根据经营性质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期限与该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期限相同。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年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场地使用费,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取得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场地使用费的标准,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交通环境、土地用途等确定,不同程度的土地开发和土地利用的性质和持续时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不低于10元/平方米/年。市区、郊区、县用地使用费每年不低于10元/平方米,其他地方每年不低于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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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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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有土地使用证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1佛山04年是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最早是《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1996年3月1日起实施,实行房屋、土地两证合一,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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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时候制定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逐渐增加,土地价值不断攀升,1988年规定的税额标准就明显偏低。此外,仅对内资纳税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不符合公平税负、鼓励竞争 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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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投资投资企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1、土地使用权可以投资合伙企业。 2、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一种出资方式。以该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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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与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的相关费用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3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