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工伤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6:40:18 396 人看过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工伤已经康复的;劳动者死亡、失踪,改为享有死工亡待遇的;其他。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的类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

1、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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