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12:46 427 人看过

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对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是否真实合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予以立案的行为。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只是为破产程序的开始提供了条件,并不意味着破产程序的开始,只有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并予以受理后,破产程序才真正开始。在实践中注意把握以下事项:

1?从形式要件方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即对受诉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有无讼能力和申请权,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资格有无疑点,申请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备等方面进行审查。

2?从实质要件方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即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破产能力以及是否达到破产界限。人民法院在详细审查债务人的性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状况后,如果认为作为企业法人的债务人确实由于严重亏损丧失了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的,即认定债务人具备了破产宣告的实质要件。

3?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破产开始的两方面要件的,应当受理该破产案件。有关法解释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同时,为保持两类破产程序的协调,人民法院受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案件,也应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方式。

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七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第八条

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第十一条

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一)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二)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

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相关资料:司法解释1篇实务指南)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者有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破产申请的受理审查
    破产申请一般都需要审查,本文就为你介绍破产申请受理审查相关法律问题。破产申请的受理审查如何进行?对破产申请的受理只需形式审查,即法院仅对案件有无管辖权,破产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破产资格即是否具有破产能力以及申请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破产申请审查期限是多久?破产申请的受理审查在我国,根据现行的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间内往往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混在一起一并审查,然后再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笔者认为,对破产申请的受理只需形式审查,即法院仅对案件有无管辖权,破产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破产资格即是否具有破产能力以及申请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破产申请人(特指债务人)或指申请人(指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目的是否合法的审查。关于破产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应在审理程序中进行。因为在受理阶段,法院在较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对债务人是否具有破产原因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只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2023-02-24
    421人看过
  • 破产案件的受理
    (一)对破产申请的审查(二)破产案件的裁定受理1.裁定时限——第10条(1)破产申请——七日向法院异议——异议期满十日内裁定(2)其他情况,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3)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十五日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2.裁定受理——第11、13条(1)五日内送达申请人(2)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该在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提交资料(3)同时指定管理人(4)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
    2023-04-24
    285人看过
  • 破产受理审查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只产生受诉法院取得案件管辖权、当事人分别取得原被告诉讼地位等程序法律效果,以及诉讼时效中断的实体法律效果,这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内容往往影响不大。但破产案件一旦立案,则会对债权人、债务人产生一系列重大的实体法律效果,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进程、方式以及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和商业信誉等。受理破产案件的实质审查实行表面事实审查制,有利于及时启动破产程序,以保全债务人财产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企业的及时拯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立案部门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场立案登记,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的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应当在5日内将立案及合议庭组成情况通知债务人及提出申请的债权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审判业务部门应当自债务人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其他情形下,审判业务部门应当自人民法院收到
    2023-05-07
    248人看过
  • 破产案件立案的形式审查
    1、债权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在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法院应认真审查下列事项:a、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是否确定和有效。对于作为破产申请依据的债权,笔者认为最好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否则破产案件中将派生出若干独立的债权确认案件,不仅会造成破产案件审查的工作量无端增大,还会无形中剥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上诉权。b、申请人是否提交了必要的材料。实践中主要包括债权发生的事实和依据、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债务人和债权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其他身份证明以及债务人资产情况等等。2、债务人为申请人的形式审查。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a、破产企业的破产审计报告。有些审计机构由于缺乏破产审计专业知识或者是与破产企业具有某种利害关系,往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因此法院不仅要审查审计报告,而且要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名实相符。b、企业资产
    2023-04-16
    296人看过
  • 破产案件立案的实质审查
    1、债权人据以申请的债权是否合法。债权人的债权是其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依据,必须对之进行实质审查,尤其是对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以防止作为破产申请依据的债权存在瑕疵。2、债权人据以申请的债权是否受到限制。对于申请债权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尚不够详细,导致了理论上不同意见与司法实务上的不同作法。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政治、法律环境下,法院应本着“宜严不宜宽”的原则去处理。比如,上海市高院发布的《企业破产案件规范审理的意见》中提出,法院应核对“申请人的债权在债务人企业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这就隐含了对最低债权额的限制。比如,法律规定破产原因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法院就不宜让未到期债权人作为破产程序的始发动者,但可以让其加入破产程序中申请债权。又比如,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法院不应让其作为申请人,除非其明示放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对于外国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应本着国民待遇原则
    2023-04-16
    151人看过
  •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要审查多久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阶段最快可为3-10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2023-04-15
    245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的破产案件受理法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
    • 法院破产案件受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如何继续审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破产申请后中止,管理人接管后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
    •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受理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
    • 破产案件受理受理法院的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