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确权后离婚的房屋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6:12:45 323 人看过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一、房子未过户可以离婚么

可以,但事实上离婚房子过户属于产权转移,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离婚协议赠予子女房产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无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该赠与约定合法有效。如果是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交付的,该房屋还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还存在情况如果夫妻间存在债务,则有逃废债务之嫌,那么赠与行为则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三、离婚房子不过户会有什么风险

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为了避免离婚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离婚后还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为妥。房屋属于不动产,离婚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登记一方可能会出售该房屋,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而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也可能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影响以后办理过户手续。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离婚后,双方把房屋赠与给另一方或子女,一方行使撤销权,赠与的房屋可能会被要回。因此,律师建议,离婚后,获得房产一方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免权利受到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协议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后房屋居住纠纷怎么办
    可以起诉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律师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
    2023-03-29
    65人看过
  • 房屋确权分户怎么确权
    一、房屋确权分户怎么确权(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
    2023-05-09
    432人看过
  • 农村房子怎么办理房屋确权
    农村房屋确权后,当事人就会获得房产证,可以将房产自由转让;而且有了不动产证,权利人就可以享有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发生权属纠纷时,当事人通过不动产证证明房屋权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房屋实际出资人的确权是什么房屋实际出资人的确权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法律上一般推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登记人是产权人,在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实际购房人与名义产权人不一致,且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实际购房人支付的,可以推翻这种法律上的推定,确认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依法规定,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保障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依法享用的权利,确定房屋的面积大小等,具体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房屋确权确定房屋面积,房屋确权面积是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而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是开发商测量出来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在购房合同
    2023-04-11
    190人看过
  • 个人房屋确权后怎么继承
    1、个人房屋确权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是没有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2、房产遗产继承一般有两种形式;(1)一种是采取折价补偿,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对他们进行补偿;(2)另一种是由继承人共同拥有房产,也就是所有继承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的所有权。民事主体在死亡之后,就会涉及到遗产的分割问题,此时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若是死者有配偶的,此时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而结婚后积累的工资等收入,有一半属于配偶,故此需要先将者部门财产分割出来,才能开始遗产的继承活动。一、房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
    2023-06-23
    474人看过
  • 抵押房屋离婚怎么办?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抵押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贷款。离婚后抵押房的过户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涉及较多的部门和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有不同的因素交织在一起,不同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离婚房子共有财产怎么处理?家庭共有财产就是在家庭中每个人都有支配权力和分配的权力,如果出现了矛盾的话要依照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开,包括房屋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对于这种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意见》第20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关于夫妻共同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双方对夫妻共
    2023-07-20
    123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怎么办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怎么办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离婚处理办法是由双方协议分割住房,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以后取得住房产权,再凭离婚协议,办理住房过户给一方,对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起诉维权。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取得住房产权之后,再起诉解决。二、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卖房吗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卖房,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如果去公证处去证明,只能证明房屋之前的买卖,而不能证明房子有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在用房产作抵押办贷款的时候,必不可少的
    2023-05-22
    210人看过
  • 确权后的房屋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物权登记后,即证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推定登记的物权人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在该房屋物权不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为真正的权利人时,可以推翻这种推定,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只能根据房产证确认吗房屋产权依不动产登记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房屋确权纠纷有没有不起诉用的诉讼时效房屋确权纠纷不能适用诉讼时效,因为房屋确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
    2023-04-06
    117人看过
  • 房屋确权怎么算面积
    民法典对农村房屋确权面积包括什么没有作出规定,而一般情况下房屋确权面积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如果有庭院的,包括庭院面积。一、二手房面积误差怎么解决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其解决方式是以套为计价标准,而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这是因为:1、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2、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不按照每平米单价出售的,是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合同有例外约定除外。二、蚌埠农村拆房赔偿明细表蚌埠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
    2023-03-25
    443人看过
  • 房屋产权怎样在离婚时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分割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并约定该出资是自己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离婚时财产一般会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3-07-06
    414人看过
  • 房屋有争议不能确权怎么办
    房屋有争议不能确权的,需要先处理争议,然后拿着相关资料找当地土管局申请确权。房屋有争议,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由一方婚前承租
    2023-07-31
    101人看过
  • 房屋确权户主没了怎么办
    一、房屋确权户主没了怎么办1、实际上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户主所在的家庭成员依然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要求一户一宅,确权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确权确定的是整个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算宅基地户主去世了,主要户主所在的户口薄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存在,一样可以使用宅基地,不受任何影响。2、如果户主是农村的五保户,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宅基地户主去世后,户口消亡,宅基地由村集体回收后,再另做安排。3、宅基地户主去世后,申请宅基地证书更名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其家庭成员继续使用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证书更名。家庭其他成员提出宅基地更名申请,并进行宅基地证变更登记申请;相关政府部门受理申请人的宅基地证变更申请,并进行公告公示;对申请人提出的宅基地证变更进行审核、确认;完成宅基地证变更登记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新的宅基地证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
    2023-03-10
    308人看过
  • 离婚后房屋和夫妻名字怎么办?
    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离婚过户需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未写清楚事项的需双方到场签写补充协议原件1份。不属于自愿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后买房子怎么办贷款?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话,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直接归于其中一方,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具体的所有权。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仍然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同时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
    2023-07-01
    80人看过
  • 房屋确权的官司怎么打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一、房屋确权诉讼都需要哪些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房计划批文;(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7)房屋坐落平面图;(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9)房屋分户
    2023-02-18
    288人看过
  • 农村房屋确权后之前的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农村房屋确权后之前的房屋协议,一般是有效的。要看具体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
    2023-03-02
    30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离婚,又被称作登记离婚或者合意离婚,是日常生活中较常适用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合意的条件下,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原有的婚姻关系。... 更多>

    #协议离婚
    相关咨询
    • 在哪里办理房屋确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
      房屋确权手续办理是需要到不动产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使用权登记、转让办理相关手续。
    • 房屋确权面积是什么,房屋确权面积是怎么规定的,房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
    • 确权后,房屋被人侵占,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如果你对该地坝享有合法使用权,可要求侵占该地坝的人立即停止侵占,并赔偿你的损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 申请房屋确权该如何办理房屋确权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31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
    • 办理房屋房屋确权证要什么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8
      房屋确权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对房屋进行登记的行为。登记的结果之一是对房屋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都在房管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