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民事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5:41:54 94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定义: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分类:

国家赔偿是以行政或司法机关违法为前提。赔偿又分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在国家赔偿法中设置了不同的程序。

1、刑事赔偿主要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其赔偿程序的初始得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确认申请,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其行为违法。确认违法有多种形式,如错判、错拘、错捕等,这些明显错案的,实际已经确认违法,不需要再走确认程序。不明显的,或当事人认为是违法,但需要行政或司法机关确认的,则需经行政或司法机关确认,确认的期限是60日。对确认有异议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只能“申诉”,也就是进入了“信访程序”。一旦该机关确认自己行为不违法,你就永远走不进赔偿的实体中了。

2、行政赔偿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违法,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2020年刑事案件
    刑事国家赔偿标准2020规定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决无罪的,属于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由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来执行。造成公民身体健康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护工费,最多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国家赔偿的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
    2023-06-30
    4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就是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在先行拘留的时候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此时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公安局。《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受理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
    2023-04-24
    498人看过
  • 民事案件逮捕后后无罪释放国家还赔偿吗
    当事人被逮捕后又无罪释放的可以要求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赔偿的行为。一、行政赔偿期限是多少?申请行政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二、法律冤枉人该怎么赔偿法律冤枉人,可以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三、刑拘错了该如何办刑拘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内容如下:1、刑拘错误
    2023-04-05
    371人看过
  • 民事错判国家赔偿吗?
    一、民事错判国家赔偿吗?有关民事、行政司法赔偿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1之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应当说,将民事司法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一大特点,顺应了国家赔偿法的发展趋势。但是,从该条款规定的内容来看,我国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被严格地限定于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对民事裁判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这三种情况,而不包括民事错判。并且,逐项列举式的封闭立法模式完全排除了司法实践援引国家赔偿法一般条款(《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对民事错判进行司法赔偿的可能性。如此一来,按照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民事错判,也不论民事错判造成什么样的不当后果,当
    2023-06-03
    393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国家赔偿法》,有以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
    2023-02-26
    18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
    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申 请 国 家 赔 偿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2023-09-06
    140人看过
  • 刍议刑事存疑案件的国家赔偿
    存疑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作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由于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早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从而导致了司法界和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一。有的观点认为,存疑案件的当事人具有犯罪嫌疑,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只是因已有的证据尚达不到定罪的要求而推定当事人无罪,因此不存在刑事赔偿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只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最终又以撤案、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而结案的,无疑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犯罪嫌疑人由此提起国家赔偿是理当所然的。笔者认为,对存疑案件应当给予赔偿。第一,现行《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据此,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固有的、基本的权利
    2023-06-06
    3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规定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的规定如下: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
    2023-07-11
    469人看过
  • 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国家赔偿申诉流程
    一、刑事案国家赔偿怎样写刑事案国家赔偿申请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受害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具体的书写方式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国家赔偿申诉流程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
    2024-01-15
    431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处分赔偿款谁付
    有人认为,冤假错案由相关部门的错误执法造成,这个错误由纳税人全额买单并不合理。对错案中的相应责任人追究责任,让真正犯错误的人或单位来埋单似乎是一个更合乎正义的安排。“冤假错案一旦被认定,政府机关就应该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该罚钱的罚钱,该问责的问责。”应该对《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追偿的机制,细化追偿标准,建立追偿程序、结果公开等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应该建立一个罚金机制,以示对相关公务人员的惩戒和对受害人的额外补偿。“如果个人无力赔偿,再由地方财政出这笔钱。不管多少,对受害人都是一种安慰,对公务人员也是一种警戒。”如果赔偿意味着责任追究,会“导致人们不敢来承担赔偿义务,一旦承担就意味着责任追究”。刑事错案的出现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涉及到公检法三家的主事领导与办案人员,很难真正确定其中的责任。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也在其论文中指出,在相当一部分国家赔偿案件中,
    2023-03-26
    313人看过
  • 国家赔偿有没有包括民事赔偿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一、在我国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依法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和1994年5月台票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二、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我国《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国家赔偿种类包括: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三、国家赔偿法有哪些特征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有:建立健全国家责任制度、保障公民权利、调整公私利、规范国家权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
    2023-03-16
    255人看过
  • 案件国家赔偿多久到账
    法律综合知识
    一、案件国家赔偿多久到账案件国家赔偿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到账。申请国家赔偿收到赔偿金的期限有以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国家赔偿民事案件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
    2023-05-28
    421人看过
  • 我国的国家赔偿案件开庭吗?
    在绝大多数的诉讼案件当中,都是自然人诉讼,自然人或者是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诉讼,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自然人和国家之间是可以进行诉讼的。等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是行为触碰到了人民的利益的时候,人民可以对国家提起诉讼,如果胜诉的话,国家要对受到损害的人进行赔偿,这叫做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一般适用的情景是,班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由于自己的失误或者是证据的问题,对于当事人进行了错误的判决或者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判决,此种情况下是要对受害人进行国家赔偿的,通常是行政上的赔偿以及经济上的赔偿。对于主体不一样,国家赔偿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因为不同主体对于国家赔偿的要求可以分为行政赔偿或者是其他的刑事赔偿等等。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由于它的主体和性质不太一样,所以国家赔偿的程序也是不太一样的,从最终申请到国家赔偿,往回推到一开始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整个的步骤都是分为两种进行的。如果当事人向国家请求的赔偿属于行
    2023-04-20
    1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国家赔偿监督?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国家赔偿监督国家赔偿监督是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权,规范国家赔偿的监督程序,国家赔偿的监督机构是赔偿委员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二、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
    2024-01-24
    199人看过
  •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2020年刑事案件
    刑事国家赔偿标准2020规定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审法院判决无罪的,属于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由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来执行。造成公民身体健康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护工费,最多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国家赔偿的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
    2023-06-30
    4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一、刑事案件绝对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就是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在先行拘留的时候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此时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公安局。《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受理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
    2023-04-24
    498人看过
  • 民事案件逮捕后后无罪释放国家还赔偿吗
    当事人被逮捕后又无罪释放的可以要求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赔偿的行为。一、行政赔偿期限是多少?申请行政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二、法律冤枉人该怎么赔偿法律冤枉人,可以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三、刑拘错了该如何办刑拘错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具体内容如下:1、刑拘错误
    2023-04-05
    371人看过
  • 民事错判国家赔偿吗?
    一、民事错判国家赔偿吗?有关民事、行政司法赔偿的规定,。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1之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应当说,将民事司法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是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的一大特点,顺应了国家赔偿法的发展趋势。但是,从该条款规定的内容来看,我国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被严格地限定于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对民事裁判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这三种情况,而不包括民事错判。并且,逐项列举式的封闭立法模式完全排除了司法实践援引国家赔偿法一般条款(《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对民事错判进行司法赔偿的可能性。如此一来,按照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民事错判,也不论民事错判造成什么样的不当后果,当
    2023-06-03
    393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国家赔偿法》,有以下赔偿范围: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
    2023-02-26
    18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
    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在刑事诉讼中,若出现错案等情形导致当事人被判处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则有资格向国家申请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主体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或错误逮捕的;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申 请 国 家 赔 偿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2023-09-06
    14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有什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4
      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是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 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
    • 想要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案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1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国家赔偿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二审改判无罪,
    •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如果检查起诉国家赔偿案件,应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0
      一、国家赔偿案件,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国家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人民法院接到原
    •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如何按照有关规定来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2011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